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成立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成立

會議現場。受訪者供圖

東南網3月28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 通訊員 林暉 劉境輝 劉凡)3月27日,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組織召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成立暨第一次會議”,通報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有關情況,審議《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工作方案(試行)》,並就當前金融重點工作與措施作交流,此舉標誌著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成立並高效啟動運轉。

福建省副省長郭寧寧應邀出席會議。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長單強作為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召集人主持會議。

福建省協調機制定位於指導、協調

會議強調,福建省協調機制的運行要堅持“統籌協調、充分協商、務實高效、探索創新”的原則,在實踐中加強協調配合。要加快搭建福建省協調機制運行的“四梁八柱”,加快建立信息共享、督促落實等工作制度。要把準福建省協調機制運行的工作定位,在工作空白點補齊短板,在工作交叉點精準協調,在工作連接點主動作為。要高度重視議題發起和方向引領,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就福建省經濟金融穩定運行的重大問題、重大事項開展協調會商,促進疏通政策傳導瓶頸。

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設在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日常工作由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承擔。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福建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和福建省發改委、福建省財政廳負責同志為成員。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廈門銀保監局、廈門證監局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省直部門、司法部門、金融機構、設區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等負責同志參加會議。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下設秘書處,掛靠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金融穩定處,落實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要求,承辦日常具體工作。

福建省協調機制定位於指導、協調,不改變各部門職責劃分,不改變中央和地方事權安排。主要承擔七方面職責: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防範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改革發展;推動金融信息共享;協調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金融委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福建省協調機制提出23條工作意見

根據近期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福建省協調機制圍繞統籌做好防控疫情與復工復產金融服務、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金融脫貧攻堅戰、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等四個方面提出23條工作意見,統一思想,求真務實,確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一是科學施策強化保障,堅持防控疫情和復工復產兩手抓。全力做好“七個保障”:保障重點行業和項目;保障民生需求;保障對外貿易順暢;保障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保障直接融資功能有效發揮;保障金融服務供給;保障人員安全健康。

二是提高站位敢於擔當,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要提質增效。要落實好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雙支柱調控框架;有效緩解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持續深化區域金融改革創新;深度拓展直接融資服務;縱深推進普惠綠色金融工作;進一步優化新形勢下外匯管理和服務。

三是多措並舉鞏固成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要穩定扶貧金融政策;加大金融精準幫扶;推進金融扶貧和鄉村振興、普惠金融有效銜接;有效防控扶貧領域金融風險。

四是壓實責任攻堅克難,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著力做好“六個強化”:強化風險監測預警的及時性,把握疫情變化的動態影響;強化對金融機構管理的主動性,切實防範流動性等風險;強化風險處置的針對性,防止局部金融風險反彈;強化交易安全性,確保金融服務不間斷;強化突發事件處置的有效性,著力提升應急管理水平;強化輿情監測引導的準確性,及時處置負面輿情。

會議要求,儘快印發《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工作方案(試行)》和《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福建省)關於做好當前金融重點工作的意見》,認真抓好落實,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福建省協調機制科學有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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