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五蓮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處級審判員李志毅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李志毅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日照市 案一審 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