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李志毅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志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日照市 案一审 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