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不高兴》客串《仙王的日常生活》,这算不算是一种侵权?

今天《仙王的日常生活》终于迎来了大结局的片段,而王令为了复活孙蓉,可谓是放出了一个大招,直接创造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也不得不说王令为了孙蓉居然也能做到这种地步,身为仙王的他本事还是挺足的。

不过王令要想成功创造出另外一个世界,就算身为仙王的他,要是没有二蛤的配合的话,估计他也没有本事做到吧。

《大王不高兴》客串《仙王的日常生活》,这算不算是一种侵权?

毕竟王令只拥有空间神通的本事,只拥有空间神通还不足以创造出一个全新的世界,而二蛤却拥有时间神通的本事,一旦王令和二蛤的时间空间神通相结合的话,那么最终才能成功创造出一个崭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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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也只局限于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如果要把人和生机都一并创造出来的话,那么就需要依靠大量的灵力灌输,方能成功地将其把旧的世界转移到新的世界中。

不过王令的灵力还是能够做到这一地步的,毕竟他是仙王,拥有庞大的灵力底蕴,灵力对他来说也只是一个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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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王令创造的新世界有了,在这个新世界中人和生机都一并从旧世界转移过去了,但能不能将其孙蓉复活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要将孙蓉的魂魄带过来。

虽然在本集的最后,王令最终也如愿以偿复活了孙蓉,但是孙蓉的复活是不是王令的作为还尚且不清楚,因为孙蓉在死去的时候,她的魂魄也一并来到了地府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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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地府作为阎王的地盘,阎王有着掌管世间一切生死的权力,而孙蓉来到地府这里后,她能不能复活过来也是阎王一句话的事情。

所以王令最后搞出这么大的一个动静,甚至不惜代价都要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都要复活孙蓉,所以孙蓉的复活究竟又跟不跟王令有的关系呢?还是孙蓉的复活是阎王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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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了,本集中最为关注的还是说一下孙蓉来到地府后见到的那个阎王,这个所谓的阎王大家是不是有一些熟悉?

如果大家有看过《大王不高兴》这部国漫作品的话,你们就会发现孙蓉见到的那个阎王就是《大王不高兴》里的主角阎小罗。

《大王不高兴》客串《仙王的日常生活》,这算不算是一种侵权?

《大王不高兴》和《仙王的日常生活》是两部作品,但是《大王不高兴》却在《仙王的日常生活》大结局的片段进行了一番客串,想来大家在看到那一番片段之后也是有些懵逼的吧,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侵权的行为呢?

《大王不高兴》客串《仙王的日常生活》,这算不算是一种侵权?

本来《仙王的日常生活》在此之前就被冠上了抄袭的罪名了,如今直接搬运了另外一部作品来进行客串,这不就是要把这部作品的抄袭罪名更是推上风头浪尖之上吗。

《大王不高兴》客串《仙王的日常生活》,这算不算是一种侵权?

我也特意查了一下这两部作品,虽然都是出自绘梦,但要是把两部不同主线剧情的作品放到一起的话,难免会被人说闲话。

另外,刚才也说了这两部作品虽然都是出自绘梦,但是作者貌似也并不是同一个人吧,所以这究竟又算不算侵权的一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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