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歷史上還有用“泥”做的錢!

硬幣一般是由金、銀、銅、鎳、錫、鋅、銻、鋁等金屬材料製成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歷史時期,還出現過泥做的錢--這在貨幣史上是極為罕見的。

你知道嗎?歷史上還有用“泥”做的錢!

▲漢陶質錢幣

春秋戰國

陶質冥幣“郢爰”



用泥土燒製的陶瓷硬幣按作用分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作為陪葬品的陶瓷冥幣,另一種是用於流通的陶瓷硬幣。

由於質地較差、製作工藝粗糙、流通壽命比較短,因此陶瓷硬幣現存很少。

1959年上海嘉定縣的戰國墓中出土過陶質郢爰。

▲戰國楚國金幣陶版

郢爰是楚國的長方形黃金硬幣,又名印子金,或稱金鈑、龜幣,印子金是因金鈑上鑄有方形的戳子而言,“郢”是楚國國都,“爰”則是重量單位或楚國金幣的專有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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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就曾出現過幾百塊泥郢;

上海福泉山的漢墓中就曾出土過數百塊陶質的五銖錢;

河南南陽英莊的漢墓中還出土陶質的“大泉五十”,共20多枚。

我國考古學家還發現了唐宋陪葬品--陶質開元通寶。作為陪葬品的陶瓷冥幣。不過,這種錢幣並不是用於流通的,而是迷信的古代人為死亡的親人提供的在陰間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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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質半兩



五代十國

燕國用黏土燒製的“山庫錢”

五代十國時期,幽州(今冀北、北京、天津、遼寧、朝鮮一帶)軍閥劉仁恭、劉守光父子(劉仁恭為幽州節度使,其子劉守光曾因與其愛妾羅氏通姦,被劉仁恭棍打後,斷絕父子關係,後劉守光奪父位,自立為燕國皇帝),對於自己因中原處於多事之秋而得以稱雄一隅,志得意滿,遂逐漸驕奢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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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國 劉仁恭·永安一千小字版

劉仁恭在幽州的大安山上興築宮殿,並與道士大煉丹藥,以求長生不死。為了搜刮斂聚百姓的錢財,劉仁恭父子發行一種用黏土燒製的錢幣,先後鑄造的劣質泥錢有永安一十、一百、五百、一千等,又稱之為“山庫”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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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國永隆通寶背閩月陶幣


老百姓家中的銅錢則必須全部交出。

劉仁恭父子就這樣此搜刮了大量的銅錢,然後在山上掘洞藏起來。為了滅口,他們竟喪心病狂地把所有的工匠全部殺死。

對於使用泥錢的危害,後唐皇帝李嗣源就曾說過:“劉仁恭製造泥錢,號為山庫錢,銅錢不用來助人,一向害人不淺。”

正是因為劉仁恭父子的暴政,財政的空虛,存在了僅三年的劉氏燕國政權為後唐所滅亡。在燕國滅亡、劉守光父子被處死後,在北京地區通行了一年的泥錢也壽終正寢了。

燕國用來制泥錢的土是一種近似膠泥的黏土,在烘烤之後會變得堅硬,但很難長期保存。

至今還沒有發現泥錢和製作泥錢的錢範,所以無從考證其形制。


一戰後

德國發行的“炻幣”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敗的德國支付了天文數字的戰爭賠款,財政赤字巨大,資源匱乏,連鑄造貨幣的貴金屬也被戰勝國拿走了。

德國不得不用鐵、鋅等鑄造貨幣。由於鐵、鋅容易鏽蝕,這種硬幣很難保存,於是出現了一種陶質地硬幣--炻幣。

德國曾在1921-1923年發行過一種陶幣,顏色是褐、白、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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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著名的錢幣收藏家楊順發,20世紀80年代花了5000元人民幣,從東北一位收藏家手裡購買過一整套這樣的德國陶幣。



抗戰時期

偽滿傀儡政權的“陶幣”

1931年至1945年,東北淪陷14年,日寇扶植傀儡政權偽滿洲帝國。1932年7月1日,傀儡政權建立的偽滿洲中央銀行在長春開業,它同時吞併了東北地區的四行號(東三省官銀號、邊業銀行、吉林官銀錢號和黑龍江省銀號)以及遼寧省城四行號,即聯合發行準備庫、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金融機構。

根據偽滿洲國的《貨幣法》,掌握了偽滿洲國通貨、金融命脈的滿洲中央銀行發行了面額為100元、10元、5元、1元的紙幣和5角以下的輔幣,5角以下的輔幣採用13種金屬鑄幣,分1角、5分、1分和5釐等面額。當時的金屬鑄幣,先後發行了銅、白銅、鋁、錫鑄幣流通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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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滿洲國陶幣

隨著戰爭的升級,日軍軍火匱乏,偽滿洲國遂按照日本主子的命令,下令回收銅、白銅製品,包括銅質鑄幣,以應日本軍需。

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航空機用鋁奇缺,偽滿洲國大肆回收鋁製品,令民間留有鋁製品全部交出,展開所謂的鋁貨回收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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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十二年(1945年)

滿洲帝國壹分陶幣銅質樣幣


此外,漢奸們還到處強行收繳民間銅器,強行在民間挨家挨戶徵繳一切金屬製品。從鍋、盆、門把手、鐵釘、點心盒、擺設品、香爐、壺架、燈架、傘架、招牌幌子、號碼牌,甚至到小學生使用的銅墨盒都在“獻納”之列。

凡私自收藏不願“獻納”者,則予以經濟制裁或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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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中街銅行裡的“公合利”店,因賣掉一個輕金屬飯盒,被罰款偽幣2000元,經理還被關押了5個月;

你知道嗎?歷史上還有用“泥”做的錢!

“永新合”銅店因存有碎銅被查出,女經理被定為“經濟犯”,關押了9個月,其夫被殺,腹嬰胎亡。

一時間銅行人人自危,只要店鋪有點銅鐵味,就是經濟犯!甚至連開業多年的著名奉天銅行也倒閉了。

1943年8月23日,偽滿政府又發表了《金屬類回收法》,以法律的形式強制東北人民執行“金屬獻納”。獻納的範圍包括金、銀、銅、鐵、鋁等所有金屬材料,就連金屬鑄幣都要“獻納”。據相關資料記載,僅回收熔化“獻納”的偽滿鑄幣就有2700噸,摺合鑄幣金額達9000餘萬元。

在這種情況下,日本和偽滿洲國當局開始著手試製金屬鑄幣的代用品,以填補硬幣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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