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安宁一男子随手扔烟头引火情 被处行政罚款1000元

云南网

近日,云南安宁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称:“八街街道办事处鸣凤村委会鲁资村花少龙潭发现有火情,请前往处理。”接警后,安宁市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火情现场鲁资村花少龙潭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潘某(男)当日在自家农地里干活时,15时20分左右休息之余点起一支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一扔,便又回到农地干活,不久后潘某发现丢烟头的位置着火了立即自行灭火,发现火势不受控制后潘某主动拨打119报警。与此同时,巡山卡点人员发现着火现场也赶来扑救,直至16时左右明火全部扑灭。当事人表示,自己平时也经常看到森林防火宣传,在村委会也经常听到喇叭里宣传不能带火上山,但自己心里仍不以为然,这次引发火情非常后悔。

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以案说法告诫当事人及在场的村民带火种进山的危害性,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目前,安宁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行政罚款1000元。(张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