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有人藉著疫情忽悠賣保險,喪盡天良

如果只是為了防治新冠肺炎,買保險的必要性並不大。
  疫情仍在持續。


  除了必須的口罩、消殺物品,有不少人也在考慮,是不是要買一份商業保險?
  一些人的朋友圈裡,保險業務員也開始刷屏,各種或溫情或煽情的圖片、文字輪番上演。甚至還出現瞭如下畫風:
  

注意!有人藉著疫情忽悠賣保險,喪盡天良


  還有這樣的:
  

注意!有人藉著疫情忽悠賣保險,喪盡天良


  官方什麼時候說新冠肺炎確診不報銷了?保險產品還能售罄?
  前所未聞。
  藉著新冠肺炎忽悠賣保險的,快省省吧!監管早就明令禁止了。
  早在1月22日,權威部門就宣佈,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療費用由政府埋單。
  1月27日,相關部門再次補充通知,疑似患者個人醫療費用,也由財政兜底。
  財政部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月23日,各級財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資金995億元。
  也就是說,各地疫情防控經費妥妥的,有保障的。
  新冠肺炎患者只需要安心治病,不用擔心治療費的問題。
  此外,很多人還擔心後遺症,以及後續康復的費用問題。
  甚至網絡上有人將新冠肺炎與當年的SARS類比,說治療中超劑量使用激素引起的股骨頭壞死、慢性胰腺炎、糖尿病等後遺症,無法正常工作,生活質量大打折扣。
  國家衛健委高級別專家組成員李蘭娟院士表示:“康復出院,對於輕症的病人應該沒有什麼後遺症,重症或危重症的病人肺部可能會有一定後遺症,但慢慢會好起來。”


  看來,大家也不用擔心因為後遺症,產生鉅額的醫療花費。
  正規險企的“新冠保險”,可信嗎?
  當然,也不是所有保險都是忽悠。來自監管部門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共有70家人身保險公司在不增加保費的前提下,把1210款產品責任範圍擴展到新冠肺炎。
  也就是說,原來持有這些產品的投保人、新增的投保人(不含合同生效時候已經確診的)在不多花一分錢情況下,可以多享受保障。
  但是,梳理一下各家公司的理賠條件可以發現,有的公司是誠心誠意,有的公司則只是虛與委蛇,玩起了文字遊戲……
  第一種,確診即賠付。比如某公司宣佈,一旦確診得了新冠肺炎,即可“額外”賠付30%的保額,原來的保險責任不變。
  第二種,確診感染新冠肺炎且為重型、危重型。有的公司提出,新冠肺炎患者只有確診為重型及危重型,才“額外”賠付25%保額,原來的保險責任不變。與前一類一對比,可見真章。
  第三種,確診感染新冠肺炎並導致身故。就是說,只有人掛了,才賠……但是那些帶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本來就應該賠。只有對不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或者意外險,才屬於擴展責任賠付。

  所以,這就是玩文字遊戲,假慈悲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僅是舉例,具體理賠和責任,仍需要參照保險公司公佈的條款。
  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點是,險企擴展責任都有時間限制,並非無限期享受保障。
  譬如,有的公司截止到2月29日,有的公司截止到6月30日。在此時間段外,新冠肺炎很可能不再享受保障。
  除了擴展責任以外,也有公司推出了針對新冠肺炎的新產品,甚至還有給保險客戶提供免費領取版本。
  對於這類產品,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曾表態,目前某些保險公司推出了開發專屬新冠肺炎保險保障計劃,考慮到目前還缺乏定價數據的基礎,“為防止侵害消費者權益,銀保監會禁止保險公司開發此類單一責任保險產品”。
  延伸閱讀:
  到底什麼人身險值得買?

  此次疫情,讓很多人認識到了“風險”無處不在,配置一份保險很重要。
  可是,你瞭解人身險的分類嗎?它們各自的特點、保障範圍又是什麼?
  老百姓常常說,“保險公司這也不賠,那也不賠。”

  這打擊面實則有點過大。很多人投保之前,都沒有弄懂產品分類,更沒有看清楚保障範圍。
  人身險通常可以分為壽險、健康險、意外險三個板塊,結合此次疫情和各位聊一聊。
  1、意外險:
  很多人購入的人生第一份保險就是意外險。
  意外險只賠外來的、突發的事件造成的傷殘、死亡,如果是生病造成的傷殘或死亡,一般是不賠的。
  通常意義上,意外險跟新冠肺炎這種疾病根本無關。不過此次多家險企將因為新冠肺炎造成的傷殘、身故責任擴展包含到了旗下的意外險產品中。
  意外險一般包括兩種保險責任,其一是醫療責任。因為意外導致的看門診、住院產生的花銷,自己先墊付,然後憑發票報銷。
  其二是身故傷殘責任。因意外導致殘疾和死亡就可獲得保險金賠付。死亡,一次性全賠保額;傷殘,按照等級賠付。
  意外險的責任雖然簡單,但是理賠很複雜,很複雜,很複雜(重要的事情說三遍)。爭議的焦點一般是傷殘是否達到了賠付標準。
  目前的人身保險傷殘程度標準是分為1-10級。

  那麼最輕的10級傷殘,也就是意外險的賠付門檻是什麼?
  這麼做個比較吧。
  口腔損傷導致牙齒脫落大於等於8枚;胸部損傷導致大於等於4根肋骨骨折……上述情況可以獲賠保額的10%。
  所以說,1根肋骨骨折,或者摔斷2顆牙齒,是不可能獲賠的,因為沒有達到賠付門檻。
  2、健康險:
  健康險是個廣泛的概念,顧名思義就是保障健康的。跟我們普通人密切相關的主要是兩類,一是重疾險,二是醫療險。
  (1)重疾險
  重疾險,就是被保險人確診得了大病,保險公司按照保額,賠錢。
  得了大病,如果因為沒有錢,或者怕拖累家庭,而放棄治療,會不會對自己太過殘忍?
  重疾險解決的就是這個矛盾。畢竟無論何時,人都應該保留生的權利。重疾險,就像交了一個土豪朋友,生病就打錢。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險產品,都涵蓋了一些比較常見的重大疾病。
  一般來說,到了30歲左右的年紀,配置一款長期重疾險是有必要的。一旦患重疾,個人收入就沒了,並且患病後期的康復支出、家屬照顧的人工成本都很高。重疾險恰好可以補上這塊經濟缺口。

  重疾險是可以重複購買的,也就是無論買了幾份重疾險,只要確診,符合合同約定,都能得到賠錢。
  此次新冠疫情,本來沒有囊括在重疾險的合同約定中,但是一些保險公司紛紛擴展了保障責任,還是賠了。
  (2)醫療險
  醫療險,簡單來說,就是賠付看病花了多少錢。不管是什麼病,不管大病小病,只要看病花的錢,超過了合同的免賠額,保險公司就給報銷。
  醫療險是報銷型的產品,從保險公司報銷的錢,是不能超過自己實際的治療花費的。
  醫療險理賠必須提供看病的票據,自然也不能重複報銷,一人只能買一份醫療險。
  很多醫療險有個墊付功能,如果被保險人一時湊不齊醫療費用,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墊付,以解燃眉之急。
  這個額度可低可高,有的墊付額度甚至高達100多萬元。
  醫療險的缺陷在於,年齡太小或者太大,投保的保費都很貴。醫療險的另一個缺陷是很多產品都是一年期,存在續保問題。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治療費用由政府直接負擔,患者根本不用掏錢,所以醫療險並無用武之地。

  但是,在日常健康保障方面,重疾險和醫療險可是一對互補組合,且不可替代。
  3、壽險:
  最純粹的壽險產品,就保死亡。
  不管是意外死,還是病逝,還是壽終正寢,甚至自殺,都賠付保額。
  這筆賠付註定被保險人自己用不到了,只能留給親人,所以壽險也算是一筆“遺產”。
  想想,如果不幸身故,留下房貸,車貸,甚至一屁股債給老婆孩子或者父母,簡直是雪上加霜。
  所以,壽險適合給家裡的經濟頂樑柱購買,轉移突然死亡給家庭帶來的影響。
  另外,跟重疾險相比,壽險的保費更便宜,槓桿也更高。
  最後提醒一點,上有老下有小的朋友,如果你是家庭頂樑柱,無論買哪類保險,主要保額都應該放在自己身上。在自己的保障做充分後,再給孩子和老人買,這才是對家庭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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