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倒賣駕駛證分數 招募"群演"銷分 8人被提起公訴

正義網福州3月30日電(通訊員郭文)近日,因在福建省福清市、長樂區等地團伙作案、違法銷分的盧某、周某等8人被福清市檢察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起公訴。在辦理案件時,該院檢察官發現這一交通違法管理漏洞後,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合力堵塞漏洞。

  找搭檔:合作分工斂財

  2019年2月,盧某、周某得知一些駕駛員多次違章,導致一個記分週期扣分超過12分,正常處理將面臨駕駛證被公安機關扣留的局面,駕駛員願意花錢找所謂的“二哥”(社會上拿錢跑關係的人,俗稱“二哥”)幫忙處理交通違章。盧某、周某一拍即合,決定拉攏一些社會“二哥”以較低價格向駕駛員買分,再將分數倒賣給有需要處理違章的車主,從中賺取差價牟利,將處理道路交通違章做為生財手段。為此,盧某找到在福清某派出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工作的協管員丁某、林某,周某找到長樂某派出所協管員汪某,通過送款等手段拉攏這些交通協管人員,讓三人利用工作便利,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系統中違規刪除、修改車輛交通違章、駕駛證記分等數據,用他人的駕駛證分數替違章車主處理扣分事宜。

  招“群演”:配合前往銷分

  為使違規銷分的操作更加隱蔽,避免被派出所其他民警發現,2019年4月26日,周某等人以每次人民幣100元的價格僱請蘇某、楊某、吳某等人冒充違章駕駛員到丁某、林某等人所在的派出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期間,邱某等人分別將違章處理所需的身份證、車牌號帶到派出所門口分發上述人員,要求蘇某、楊某、吳某每次攜帶三四張他人身份證、車牌號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由丁某、林某利用工作之便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上違規對上述人員所提供的身份證對應的駕駛證進行扣分以消除上述人員所提供的車牌號對應車輛的交通違法扣分記錄。盧某、周某等人從中合計違法獲利人民幣28萬餘元。

  檢察建議促監管升級

  該案中,盧某、周某等人結夥在公安計算機系統上違規銷分、處理違章,使得原本應當依法予以嚴懲的違章人員滋生僥倖心理,花錢買分無視交規,繼而引發更多交通違法行為,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均造成危害。而且盧某、周某等人將處理違章做為生財手段,嚴重擾亂了交管部門對違章車輛的正常管理秩序,使社會公眾對交管部門的公信力產生質疑,對國家機關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在辦理該案過程中,檢察官針對交通違章處理上存在的漏洞,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目前,福清公安機關引進自助處理設備,通過設備自動進行“人臉”與身份證件的比對,防止出現當事人不到場工作人員處理違章的情形;同時明確每季度對各窗口處理的電子監控違法數據進行後臺監管,通過下發數據自查、前往窗口調查等方式強化監督,對發現“買分賣分”線索的及時調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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