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在我县定边街道办北园子村一所废弃的空气机砖厂房内发现大量不明钢瓶,散发刺激性气味,经核查现场存有约16吨液氯(剧毒化学品)与不明生产装置,一旦泄露或爆炸,极易引发中毒窒息等群死群伤的事件发生。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工作目标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整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山东、河北、河南及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的落后产能企业生存空间逐步缩小,为了追究经济效益,好多不法商人勾结当地老百姓,将落后产能企业转移至经济欠发达省份进行生产。此类企业受国家政策限制,生产工艺落后,安全环保不达标,不允许开办,多数选择废弃厂房、砖窑、民居进行非法生产,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和人身伤亡。为此,县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对废弃厂房、砖窑、民居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打非治违”工作负主体责任,要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彻底排查辖区内废弃厂房、仓库、工地、砖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长效机制。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迅速查处,依法取缔。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夯实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职责分解至包片领导,包村干部,以及各行政村,持续做好本级政府“打非治违”整治工作。

县安委会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工作不落实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引起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定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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