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書坑儒燒掉了多少典籍?對先秦文化和歷史的影響大嗎?

千古星空


焚書坑儒,焚的書是除了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也在焚書之列,我認為焚書對中華文化乃至世界文化造成了巨大影響,如果沒有焚書這件事,我們現今對歷史、文學、科學等方方面面將會有更多的認知。

秦始皇功勞很大,但焚書這件事做的太不地道了,簡直是萬年之禍。我在想,如果沒有焚書,我們對人類起源會不會有更多的瞭解,或許也會改變後來達爾文的學術軌跡呢。

可能會有人反駁說當時焚的只是一些什麼什麼書 反正就是對古文化影響不大的書,但我想說,即使焚的是家庭主婦們閒著沒事在家做鞋子、針線活、織布的書,只要數量大一樣能從其中洞察玄機,什麼樣的書不重要,但燒了很多書對文化就一定會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慕華清秋


秦始皇焚書坑儒這一歷史事件雖然大部分朋友都知道,但只是通過字面意思將此理解成“焚燒書籍”,“坑殺儒生”兩件事,但其實有些人對於其中細節並不瞭解,為什麼要燒書?燒了哪些書?是民間的所有書都燒了嗎?除此之外,我們還要看一下焚書坑儒時,當時的民間文化程度有多高,有多少書可以燒,才能回答是不是造成了許多中國古代典籍的毀滅這個問題。

司馬遷記載丞相李斯之言:“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丞相李斯的意思是,現在的儒生不學習當今的知識而崇尚古時候,以此誹謗當世,我想請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燒燬。如果不是博士官,有敢收藏諸子百家詩書著作的,讓官吏全部燒掉。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則不在焚書的範圍內。如果有人想要學習法令,就直接向官吏學習,不要從書上學。我們可以從這段話瞭解到焚書的基本背景和概況。

1.焚書範圍有限。“非秦記皆燒之”,按著李斯的意思,是要把出了秦國典籍之外,戰國時期所有其他國家的書籍全部焚燬,但是西漢司馬遷在撰寫《史記》六國世家這一部分時,可以從字裡行間看出取材於戰國各國國史,甚至有引用的部分。可見就算是非秦記載的先秦古籍也沒有盡毀於秦火。焚書主要針對的是《詩》《書》等儒家經典,先秦流傳的典籍並非不加鑑別就全數予以燒燬。其次,這條禁書令針對的是民間藏書,中央以及“博士”手中的藏書不在此禁書範圍內。最後,有實用技能型的書,如有關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也不再禁書範圍內。

從“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也可以看出,各國典籍的存留是由專人決定的,其中史官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既要經過史官的鑑別以後才能決定是否要燒燬該書。說到底,焚書坑儒是秦始皇進行文化專制的一種手段,針對的是“借古非今,以愚黔首”的知識分子,認為他們不利於政權穩定,更並非與儒學有什麼仇,更不會與文化知識過不去。

2.焚書令推行力度存疑。從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下焚書令到秦始皇三 十七年(前210)病死於沙丘平臺,其間不足四年。一般政令的推廣和實行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完成,所以焚書的效果有待考證。加之秦始皇“焚書坑儒” 的政策使得儒生逃往山林,大量典籍得以保存於民間。

當然,焚書坑儒的確是文化專制下的黑暗產物,根據典籍記載,確實有相當一部分的民間藏書毀於秦火,自此終結了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文化繁榮局面,確實毀滅了中國古代典籍,但是無法確定有多少,更談不了是不是“許多”。但其符合文化大一統的時代要求,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老李頭有話說


焚書坑儒是兩個事件。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是: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 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 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就是說非秦國史書都燒燬,不是博士職位的人不 能藏《詩經》、《尚書》和諸子百家的書,醫學占卜和農業種植的書籍不禁止,秦始皇同意了。史記《李斯列傳》記載是 :臣請諸有文學詩書百家語者,蠲除去之。令到滿三十日弗去,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者, 以吏為師。”始皇可其議,收去詩書百家之語以愚百姓,使天下無以古非今。就是說去除《詩經》、《尚書》和諸子百家 的書,秦始皇接受了這個建議,沒收銷燬了百姓手中的這些書籍。也就是說焚書只燒燬非秦國的史書,《詩經》、《尚書 》和諸子百家的書只是銷燬民間的收藏,秦國自己是有存檔的。秦始皇焚書的目的是禁止民間留言和以古非今,並不是毀 滅文化,他的做法是銷燬民間的書籍,我推測這些銷燬的書籍在秦國的檔案館應該都有存檔,包括六國的史書和夏商周三 代的書籍。所以秦始皇不應該燒燬典籍和毀滅文化負責任,應該負責任的是項羽。史記《項羽本紀》記載:居數日,項羽 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是項羽一把大火將秦宮室的典籍燒燬,這是中國文化上的重大損 失。置於坑儒,秦始皇從來沒有坑儒。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 。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 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 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 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秦始皇發現自己 背求長生不老藥的術士欺騙了,然後就坑殺了咸陽的四百六十多個術士,只是這些術士都稱頌和效法孔子,並不是儒士。 秦始皇也沒有將儒士坑殺,這裡還有一個佐證,有個叫叔孫通的儒士,秦二世時在秦國為博士(和現在博士意思不同), 後來逃亡投靠項羽,最後又投靠劉邦,並且幫劉邦制定了一套禮儀制度。從這裡能看出秦朝宮中存在儒士,說明秦始皇並沒有坑殺儒士。


回首那段歷史


首先,要搞明白知道,秦始皇下令焚了何種典籍

大家對《史記》都很熟悉,我們查閱可以大致瞭解到,始皇帝最重要燒的不是官方館藏書籍,而是坊間流傳很廣的詩,書,百家言語,以及一些小眾列國史記等。問題關鍵是在於:“私藏”,謀士出於此計謀也是隻是為了防止坊間防止民間以古非今,也怕百家爭鳴影響了大秦帝國的治國思想的基礎,但實際情況而言焚書的做法,應該不完全燒掉民間各類書籍,至少應該有留存


其中引人注意的是,關於醫學、農技等總結經驗類型的書,基本是沒有焚燬的,主要焚燬的都是思想類。而思想類,我們熟知的諸子百家,如墨子、韓非子、楊等並未燒掉,甚至是受損最厲害的儒家學說,被坑殺了幾百位儒生,但是後世儒家反而是官方正統思想

再次呢,知識不是一天就能擁有,都歷史和人們代際間積累而來,歷史不會因為某一個事件或者某一個人物做一些事而停留。

大家都知道某些典籍被燒燬,對於後世來說很痛心,但是這種做法在當時看來,卻是有極大的益處,對於整個封建社會的架構和體制及運行方式都有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如同於好東西不小心碎了,你反而會愛惜它,珍藏它·



秦始皇的“焚書”行動的確使先秦各種典籍遭到了毀滅性打擊,但需要注意的是,秦始皇只是為了防止民間妄議國政,為了推進思想文化統一,因而焚燬的只是民間藏書。對於博士官收藏的官方典籍是予以保留的。然而,這些逃過“焚書”的典籍最終也沒保留下來,項羽攻入咸陽之後,一把大火將之連同咸陽宮燒了個乾淨。



從這段記載來看,“焚書”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四點:

(1)焚燬各類典籍:除《秦紀》、醫藥、卜筮、農家經典之外,諸子和其他歷史古籍全部在焚燬之列。

(2)頒佈“挾書令”:除博士官的收藏外,民間禁止收藏《詩》、《書》、百家語等書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銷燬。自命令下達三十日內不交的,處以黥刑並罰苦役四年。

(3)不許私自議政:凡是敢於談論《詩》、《書》的全部處死,借古諷今的滅族,官吏發現卻包庇的,以同罪論處。

(4)禁止私學:有願意學習法令者,由各級官吏負責教導,禁止民間開設私學。

項羽火燒官方典籍

從史料記載,項羽自成功攻入咸陽城內,終得謀臣策劃,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故而這一歷史典籍也未能倖免


最後,秦始皇的“焚書”大多隻是焚燒了坊間藏書,但是項羽的騷操作損毀的官方典籍,這二人致使先秦各種書籍及文化作品半路夭折,使得這一歷史顯得有些蒼白。


文史風


秦始皇採納了丞相李斯的奏議,將民間流傳的秦以外的《史》、《詩》、《書》和百家之言通通燒掉,有敢私議者殺,敢以古非今者滅族,見之不舉者同罪,只有醫藥、卜巫、農耕、種樹之書可以保存。翌年,又活埋了四百六十名儒生方士。這便是歷史上臭名昭著的“焚書坑儒”事件。

這是第一次大規模焚書

提起焚書,一般人馬上會想到秦始皇和清朝的文字獄。其實在我國曆史上,大規模的焚書不止這幾次,發生在南北朝的一次焚書就同樣是文化史上的浩劫,只不過其他朝代焚書是為實行思想文化領域的專制統治,這次焚書的起因則完全不同罷了。

南北朝時期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動亂的年代,朝廷走馬燈似地更換,但和三國時期一樣,政治、社會的動盪並沒阻滯文化的發展,這時期的一些統治者的文化修養也較高。比如南朝梁的幾個皇帝,雖然治國平天下的本領一塌糊塗,卻都酷愛文學,周圍聚集了一班文士,看起來一派風雅。蕭繹,也就是這次焚書的主人公,是梁朝開國皇帝梁武帝蕭衍的第七子,與父兄一樣愛寫詩論文,儘管他們熱衷的宮體詩格調低下,為後人所不齒,但在當時卻風行文壇。蕭繹為人“多猜忌,於名無所假人,微有勝己者,必加毀害”, “雖骨肉,亦遍被其禍”。梁武帝末年侯景叛亂,蕭繹心懷鬼胎,擁兵觀望,坐視父兄圍困敵手、先後遇害。接著,他又殺戮了好幾個兄弟,終於在公元552年奪得帝位。可惜好景不長,皇帝只當了兩年,北朝的西魏就攻進了梁都城江陵,他也被俘丟了性命。


苦瓜歷史


這個問題,說實在的,我也沒弄十分清楚。但我知道,當時,秦朝統治者對人民刑罰嚴酷,剝削慘重,相應地在思想文化方面也嚴厲禁錮,實行高壓、愚民政策。秦丞相李斯就曾提議:“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說:“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據王充《論衡》記載:僅這一次就殺儒生四百六十三人,加上咸陽以外各地所殺和其他各次所殺,被殺人數當遠遠超過此數。歷史上稱這種措施叫“焚書坑儒”,其法律上的名目分別叫做“挾書律”和“謠言誹謗罪”。“焚書坑儒”事件,是秦始皇在意識形態領域內對持有不同政見的士人所進行的殘酷鎮壓。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舉行宴會,始皇很高興。可是有一個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的,原齊國人。他當場批評周青臣是阿諛奉迎。他說:“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他批評秦始皇廢分封,置郡縣,說如發生大臣篡權之事,無以自救。他又譏諷說:“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丞相李斯當場進行了批駁,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還譴責儒生們“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他認為這樣一群儒生是一種危險勢力,建議始皇堅決制止他們的非法活動,並提出了焚書的建議。秦始皇批准了這個建議,於是在全國範圍發生了此等事件。此次焚書的大致範圍確定為:1、史書除《秦記》以外,六國史書一律燒掉;2、《詩》、《書》、百家語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藏書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監督燒掉;3、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4、醫藥、卜筮、種樹等書不在禁列;5、若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 當時的中國時值戰國紛擾時代,在思想文化上亦是百家爭鳴,而秦國正是推行法家思想與政策最力的國家,再加上秦始皇激情地投入其中,所以當兼併六國統一天下之時,為了加強專制統治,就做了這件令人膽寒又爭議不斷的事情。 《史記·秦始皇本紀》裡把這些事都一一記錄在案。在當時的社會階層裡,知識分子所興辦的私學是秦政府很頭痛的,知識分子通過私學來評論和反對政府的法令。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上疏秦始皇,建議分封諸子,而秦始皇則讓大臣去討論。李斯認為這是在搞“私學”的人作“道古以害今”的事,若不禁止,勢必“主勢降乎下,黨與成乎下。”因而建議焚燒私人所藏的《詩》、《書》、百家語和《秦記》以外的各國曆史記載,其目的就是要禁絕“私學”,強制人們“學法令,以吏為師”,使國家法令能夠“定一尊”,也正是法家商鞅“燔詩書而明法令”政策的具體化和擴大化。 事實上,秦政府的這番作為,所打擊的對象不單是儒家,也包括講私學的“百家”,在當時的知識分子與士人階層裡,稍有立論或著書者都可成一家之言,所以百家之興,也就成了百家之難了。 焚書禁令下達後的第二年,一些文學方術之士私下指責秦始皇“專任獄吏”,而“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秦設有博士七十人的編制)”,或“樂以刑殺為威”或“貪於權勢至如此”,把秦始皇與秦政府罵得狗血淋頭、批得不成樣子,秦始皇遂下令追查,一共抓了四百六十多個“犯禁者”並坑殺之,我曾看過的《馬谷看瓜》描述的就是這件事。 他們究竟犯了什麼禁呢?韓非曾經主張對“誹謗法令”與“亂上反世”的“二心私學”,要“禁其行,破其群,散其黨”,秦始皇坑殺這些犯禁的文學方術之士,也正是貫徹法家所主張的打擊“二心私學”的具體作為。簡言之,有一種殺一儆百的意味。在這種摧殘學術文化的錯誤政策下,當然不可能產生重要的作家作品,勉強數得上的是李斯。他在秦統一中國後主要是寫了一些刻在石碑上的歌功頌德的文字,如《泰山刻石文》、《琅琊臺刻石文》以及之罘、東觀、碣石、會稽等地的刻石文。這些刻石文在當時也算一種應用文,繼承了《詩經》中雅、頌的傳統,用四字句,字義典雅,內容是歌頌秦始皇的功德,在文學史上並不重要。秦代以後,歷代撰寫碑銘文字的作者沿襲了李斯刻石文的體例,這是它的一點影響。除此之外,秦代根本就沒什麼作家作品好講。公元前100年前後,漢武帝在位期間,由於劉徹本人好大喜功,奢侈浪費,不接受秦王朝滅亡的教訓,政治上,他信用酷吏;軍事上,多次發動大規模討伐戰爭;經濟上,修建千門萬戶的建章宮,大搞封禪泰山、尋求神仙等迷信活動,大量消耗了全國的人力物力;文化上,“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接受公孫弘、董仲舒的建議,立太學專門傳授儒家經典,從此結束了百家爭鳴的局面,實行文化專制主義。這一點,明顯是承襲了秦代的文化專制政策,禁錮了國人的思想和文化發展,是不可取的。但是,無論秦政府對於當時百家爭鳴的思潮造成了多麼致命的打擊,嚴重破壞了學術文化的發展,人們還是從這些“化成了灰的典籍裡去檢索學問、耕耘智慧,不斷拓延了文化發展的新局面。中國人關於“藏”的功夫不得不令人佩服,此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情勢萬分不利的條件下,寧肯冒殺頭之危險,也要完成保護珍貴典籍的任務,他們的確立下了汗馬功勞,應明確提出嘉獎和褒揚,以勵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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