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强强联手,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

近日,永福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渔业资源生态公益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该意见共15条,规范四个部门从四个方面加强渔业资源的生态公益保护。


四部门强强联手,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

该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召开联席会议

一、建立联合办案机制

该县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和农业农村局就办理非法捕捞等渔业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建立联合执法,情况通报、案件咨询和移送、备案等工作制度,确保在打击渔业违法犯罪,保护渔业资源工作的协调配合。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该县农业农村局和公安局切实加强对辖区流域内捕捞水产品的监管,加强日常巡逻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和在禁鱼期、禁鱼区域内从事捕鱼作业的,一律立案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检察院也将加强对涉渔业犯罪的监督,提前介入有重大影响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案件。

三、加强联合宣传

该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和农业农村局四部门组织和开展联合宣传,在辖区流域的村屯张贴禁渔公告。采用展板等形式,展示破坏渔业资源案件的查办情况,进行“以案说法”教育。组织巡回法庭,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增强群众对渔业资源生态公益保护的意识。

四、加强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工作

在办理涉渔业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责成涉嫌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当事人依法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流放”,进行渔业资源生态修复。

审核|潘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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