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公安局新垌派出所原所长赖冠辉被提起公诉

高州市公安局新垌派出所原所长赖冠辉被提起公诉

高州市公安局新垌派出所原所长赖冠辉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高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赖冠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赖冠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高州市公安局新垌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9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正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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