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复工复产和返程返岗有序推进,全州正常生活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恢复,夜间酒驾醉驾有“复燃”迹象,为有效震慑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有力震慑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临夏公安交警周密部署,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严重交通违法统一夜查行动。
行动中,交警部门根据辖区特点,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实施方案,找准辖区交通违法高发区域、高发时段等规律特点,叠加警力、延长时间、扩大范围,实行城区、乡镇联动,区域、全线联治,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主干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的执法管控力度,对过往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坚持 “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始终保持整治酒驾的严管高压态势。
3月27日至28日,全州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20起,其他严重违法行为38起,一般交通违法行为189起,有效震慑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01
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02
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3
康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4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5
积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6
临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7
东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8
和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9
高速公路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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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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