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摩托车钥匙未拔,广东一男子“顺手牵羊”后被判刑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洪燕


见摩托车钥匙未拔,广东一男子“顺手牵羊”后被判刑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一男子在超市门口停车时,发现一辆女装摩托车电门锁上钥匙未拔,遂起歹念,将摩托车启动开走并卖掉。

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峰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15日晚上10时许,张某峰驾驶摩托车到丰顺县汤坑镇某广场超市门口,打算到三楼买披萨。

在停车之际,发现被害人谢某停放在此处的一辆湘江牌女装摩托车电门锁上钥匙未拔,一时头脑发热动了歪心思,张某峰利用该摩托车电门锁钥匙启动后将该摩托车盗走,后将该摩托车以400元人民币卖给其同学廖某卫。

经鉴定,该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548元。2019年12月3日12时,张某峰在丰顺县汤坑镇环城路边被民警抓获。

【法院判决】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张某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被盗摩托车已发还给被害人,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资料图

审签 |郑宗敏

实习生 | 梁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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