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罪犯“組團”牟利、徇私舞弊減刑 6監獄民警領刑

與罪犯“組團”牟利、徇私舞弊減刑 6監獄民警領刑

與罪犯“組團”牟利、徇私舞弊減刑 6監獄民警領刑

近日,靖遠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臨夏監獄馬某某等6名民警瀆職犯罪案由靖遠縣人民法院一審做出判決,分別對馬某某等6名被告人以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判處4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

據起訴指控,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間,臨夏監獄二監區民警馬某某等6人在服刑罪犯監管改造工作中,利用職權收受罪犯本人及家屬好處,徇私舞弊為多名罪犯報請減刑;與服刑罪犯形成利益團伙,在監獄內非法傳遞手機、現金、銀行卡、香菸等違禁品牟利,導致監管秩序長期混亂。(蘭州晨報)

与罪犯“组团”牟利、徇私舞弊减刑 6监狱民警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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