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人才新政!大学生购房补贴来了!
![宁波出台人才新政!5种人才购房补贴来了(详细干货版序列1)](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宁波市人才政策解读!
① 高层次人才
② 基础人才
③ 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④ 青年精英人才
⑤ 青年留学归国人才
① 高层次人才
补助内容: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补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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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补助这样申报:
一、适用对象
引进时间: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
引进单位: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享受对象: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是每年10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10月31日前由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线上提交申请
预审------------分市和区县(市)两级
市级单位由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简称“市服务总窗”)预审
区县(市)单位由区县(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简称“区县(市)服务联盟”)预审
初核-------------预审通过后,经办人员携带材料原件到对应窗口办理。初审通过后,区县(市)服务联盟将受理的材料和汇总表报市服务总窗,并由服务总窗汇总报市人力社保局
复核--------------市人力社保局
资金划拨------------复核通过后,于次年预算资金下拨后,由各级财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划拨至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相关对象
三、材料清单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2)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
(3)在甬拥有房产的,提交本人在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4)申请者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等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
购房补贴这样申报
一、 适用对象
引进时间: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
引进单位: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
享受对象: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
购房要求: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二、 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线上提交申请
网上预审----------各市和区县(市)两级
部省属及市级单位由市服务总窗预审
区县(市)单位由区县(市)服务联盟预审
初核------------预审通过后,由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窗口办理初核
复核------------市和区县(市)两级人力社保门初核通过后,市服务总窗将汇总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区县(市)服务联盟将汇总材料报所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复核。
资金划拨-------复核通过后,按相关流程划拨至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相关对象。
三、 材料清单
(1) 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及购房补贴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2) 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
(3) 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在甬购房合同、交付结算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购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
(4) 申请者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
(5)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
相关要求
(1) 申报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的人才,须与引进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全职在宁波工作(外籍人才每年在甬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3) 不在宁波市外从事实质性工作)(学术兼职、顾问等除外)
(4) 在签约期内调离本市的,应根据协议按在宁波5年服务期限计算,将不足服务期限相应比例的安家补助费退还给原引进单位,由引进单位缴还财政
(5) 夫妻双方皆符合安家补助申请条件的,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享受50%
符合享受购房条件、房屋产权由夫妻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持有的,只能约定一方享受购房补贴。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须持有1/3
(含)以上产权,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且同一房产仅可享受一次。
(6)在宁波获得宁波市级以上人才荣誉、政策支持和奖励等人才,按照获得前的人才层次,根据本实施细则有关条件和规定,享受对应的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政策
(7)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② 基础人才
一、 适用对象
补助内容:在甬首次购房补贴
购房时间:2018年8月12日(含)之后
毕业时间: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
享受对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
二、 补贴额度
延续《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政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 相关资格认定
认定“单位”
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
毕业十年内时间认定
以取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明上的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海外学位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
创业就业资格认定
申报者劳动关系(以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为准)在宁波,并在甬缴纳社会保险
房屋产权为多人持有时享受额度认定
(1) 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且至少一方符合条件的,仅能一方按照规定全额享受,双方协商后由一方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未在婚后房屋产权中占有比例,能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的,可按照规定全额享受。
(2)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必须持有1/3(含)以上产权,按照产权比例享受补贴,且同一房产仅可享受一次。
四、申报流程
五、材料清单
六、交易限制
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房产,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七、2015年政策预期补办
因为文章篇幅限制,剩余三种人才补贴将在后续文章里补充完整,有兴趣的可以关注下我后续的文章。(备注为了方便大家看,会在标题最后面标注序列。例如此篇文章标题为:宁波出台人才新政!大学生购房补贴来了(详细干货版序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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