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多县:严把“四关”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称多县严把“四关”,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为组织选拔优秀人才提供准备信息和服务。

严把档案鉴别入口关。一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做到档案材料缺失的不归档、重要信息审核认定有误的不归档、组织认定的信息与专审表上信息不一致的不归档、不符合档案整理和审核要求的不归档,归类不准的及时进行调整、报送不及时的定期进行催交;二是针对缺少调动相关材料的问题,联合该干部的原单位、现单位和人社部门进一步核实,从工资起止发放时间、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来确定干部的人事调动;三是建立健全主动收集、移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入档原始材料的准确性,确保档案材料完整真实。

严把档案日常管理关。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凡查、借阅干部档案,必须持有关单位介绍信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经分管部长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查阅;二是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制度,档案材料形成后一律交由干部档案室统一核对、归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数据库,对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及时更新,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性。

严把干部档案审核关。一是按照 “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准确性。二是定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大排查,联合公安户籍部门对个别干部的姓名、出生日期进行深入调查,对异字同音、一人多名和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进行排查核实,并确认姓名和出生日期,原则上以干部人事档案和户籍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第一时间进行组织认定审核;三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条例》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或者更换、销毁档案材料,对档案内容的提交审核以原件为准,重点对干部履历表、“三龄一历”确认表、干部任免表、年度审核表、入口关登记表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时认定审核,对署名承办单位及时间保证准备无误。

严把管档人员纪律关。一是组织档案人员深入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档案法》、《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管档人员的党性教育。二是加强对档案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严格规范档案提交的审批程序、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切实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严肃管档纪律,签订保密协议,要求管档人员坚决做好保密工作,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当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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