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瓷所有的部門都應該
揭示自己部門的大義名分
在京瓷的幹部們匯聚一堂的會場上,我曾經講過:“京瓷所有的部門都應該揭示自己部門的大義名分。”
京瓷這個企業,剛才講到,有大義名分,有“追求全體員工物質與精神兩方面幸福”的經營理念。
同樣,“在座的各位幹部,你們在各自負責的事業部門也應該樹立大義名分。
這樣的話,你們的部下就會覺得‘為了實現如此崇高的目的,為了這項事業的發展,我們願意粉身碎骨’。
他們就會發揮自己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主動把事情辦好”。
另外,在京瓷每個月召開的業績報告會上,根據阿米巴經營,要算出每個人每小時產生的附加價值。
在會上,看著“單位時間核算表”,我有時會進行嚴厲的批評:“本月的單位時間附加值不好啊!你們到底幹了什麼?”
但僅僅這樣去追究責任,大家都不會從內心想要去提升業績,從結果來說業績也難以提高。
這時候,揭示和闡述大義名分就很重要。
比如這麼說,結果就會完全不同。
“這個事業具有大義名分,所以投了資,想要為社會做貢獻。
但這麼差的業績,不可能讓事業發展,也不可能對社會做出貢獻。
要徹底查明虧損的原因,儘快想辦法扭虧為盈。”
這個問題對於子承父業的中小企業來說也特別重要。
這樣的中小企業的經營者需要進一步明確事業的意義。
確立經營企業的大義名分非常重要
對於從父親、叔父那裡繼承了事業的中小企業的經營者,我往往會直言不諱:“你不過是作為社長的兒子繼承了父親的事業,你果真具備了當社長的資格嗎?”
在小企業裡面,不喜歡父輩事業的人格外的多。
10人中有9人討厭家業,“父親經營的地方上那個微不足道的企業,我可不願繼承,我希望在大都市的大企業裡工作,希望活躍在世界各地”。
這是絕大多數人的想法。
當初看不起父親的企業,但到了40歲左右,看出自己在大企業裡混不出什麼名堂,回自家的企業當社長或許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於是就回來了。
但是,這種連規矩都不懂的人,怎麼能當好社長呢?
許多從父親時代開始就在企業裡幹活的老員工,他們會想:“沒有能力的兒子當上了社長,拿著高工資,端著臭架子。
在這樣的公司裡,誰願意拼命工作呢?”
因此,當上社長後應該為員工做些什麼?究竟以什麼目的來經營企業?
確立經營企業的大義名分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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