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四部門聯合印發鄉村公益性崗位《實施細則》4月底前安排上崗

甘肅四部門聯合印發鄉村公益性崗位《實施細則》4月底前安排上崗

甘肅四部門聯合印發鄉村公益性崗位《實施細則》4月底前安排上崗

中國甘肅網3月30日訊(本網記者靳佩佩)為幫助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可能致貧人口就近就地就業,通過就業扶貧提高貧困家庭收入水平,助力脫貧攻堅工作。近日,省人社廳、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婦聯四部門聯合印發《2020年開發3萬個鄉村公益性崗位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明確了鄉村公益性崗位的實施範圍、崗位類別、設置數量、人選條件、崗位待遇、服務期限等。《實施細則》明確,鄉村公益性崗位4月底前安排上崗。

《實施細則》指出,8個未摘帽脫貧縣、395個未脫貧貧困村按各地實際需求開發;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原則上按每100人開發1個崗位的比例進行開發,重點保障800人以上大型集中安置點;75個貧困縣每個村原則上設置1個愛心理發員崗位,具體按各村實際需求設置,有條件、有需求的村也可設置多個崗位,暫無條件的村也可不設置。

《實施細則》要求,在開發以往鄉村保潔、鄉村道路維護等8大類崗位的基礎上,新開發愛心理發員崗位,通過建立“愛心髮屋”,為本村60歲以上的老年人、農村特困供養人員、殘疾人等免費提供理髮服務。這項工作從3月初開始,召開了試點工作座談會,在通渭縣、張家川縣、慶城縣、永登縣、七里河區5個縣區進行試點,為全省面上開發積累經驗。

《實施細則》明確,今年人選範圍在延續以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基礎上,將邊緣戶納入人選範圍。同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家庭成員、貧困重病家庭成員、貧困家庭婦女、易地扶貧零散搬遷的貧困家庭成員優先安排。

甘肃四部门联合印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4月底前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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