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34號通告:清明期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燃燒紙祭品、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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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34號通告:清明期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燃燒紙祭品、遺物...

楚雄市委市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關於加強清明期間祭掃活動管理的通告

(第34號)

根據國家、省、州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清明祭掃和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經楚雄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同意,現就加強清明期間祭掃活動管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大市民到楚雄陵園進行祭掃時間: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6日,祭掃期間每天8:00-17:30為祭掃開放時間。

二、對公墓和殯儀館等殯葬服務機構的祭掃活動,要嚴格管控,實施錯峰分散祭掃,每個墓主不超過5人拜祭,祭掃時間不超過1小時;業務辦理不超過2人,辦理時間不超過30分鐘,確保不出現任何形式的聚集性祭掃祭奠、業務辦理等情況。

三、祭掃人員實名制登記,測量體溫,佩戴口罩並出入掃碼。

四、禁止舉行宗族性、聚集性的祭掃活動。

五、倡導居家追思、網絡祭掃、書寫寄語等方式祭祀。

六、大力倡導外出務工返鄉和廣大市民取消或者延期祭掃,特別是疫情嚴重國家或地區的返鄉人員暫緩祭掃。

七、加強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和應急處置預案,加強防火宣傳和檢查,杜絕墓區用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燃燒紙祭品、遺物等。

八、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對違反規定、不服從防疫管控的,由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楚雄市委市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楚雄市委市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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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34号通告:清明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祭品、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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