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好吗?

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好吗?

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好吗?



某地一个老单位的老兵在群里交流的时候问大家,说自己原来的那个厂子已经倒闭了,自己虽然几经折腾,也换了好几个工作,但是总感觉不是很理想。现在自己也老了,家里条件也不是很好,正好当地组织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的招聘,他自己有意去试试,但是不知道好不好,所以在群里问大家的意见。


听到老兵要应聘公益性岗位,有的人说还可以,虽然工资待遇无法和正式岗位相比,但是解决一时的经济困难,作为一个临时性、暂时性的过渡的话,也没啥问题。也有人说没意思,说那些岗位都是“糊弄人”的,一个月就那点工资,干的活也挺累的,干这个真没意思。也有人说,咱退役军人又不是比别人差,凭什么给我们的都是公益性岗位,为啥不能给我们一些正式工作,这不是对退役军人的瞧不起吗?


众所纷纭,老兵也有点不知所措了。


其实,和老兵一样,估计也有一些战友对退役士兵的公益性岗位感到迷惑。感觉似乎挺好,又觉得不是那回事。


那么,退役士兵的公益性岗位又是什么呢?对于退役士兵来说,值不值得去应聘呢?好吗?笔者就结合一些资料,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什么是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本来是政府购买的安置当地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的临时救助性岗位,一般期限一到三年,公益性岗位的目的是短时间内保障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收入和社保问题。而退役士兵的公益性岗位,是公益性岗位中的一种,是专门针对退役士兵的公益性岗位。其本质属性,还是公益性岗位。


笔者解读,公益性岗位,关键词是临时性和救助。也就是这个岗位设立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彻底解决就业问题,而是一种临时性的救助措施,是帮助特别群体解决临时经济困难和就业问题的帮扶措施。一些战友把公益性岗位和计划安置的岗位相提并论,以安置岗位的标准和条件对比公益性岗位,恐怕是用错了参考系,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好吗?


二、公益性岗位的适用范围:


大概有几四类人员:


一是“对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二是“对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待岗、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的,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落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三是“对因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人员,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优先安排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


四是自谋职业零就业家庭人员。


笔者解读:从以上条件可以看出,虽然这个岗位是专项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退役士兵都可以报名。对于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来说,主要因为个人原因未报到上岗的,因非个人原因报到后一直待岗的,因客观因素导致失业的,只要愿意报名且符合条件的。


对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来说,主要是要符合零就业家庭的条件。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且月收入水平低下,消费能力为基本解决生活问题,无最基本经济来源收入的贫困家庭。


归纳起来,退役士兵的公益性岗位,并不是对计划安置的补偿和补充,也不是第二次安置。所以它的岗位自然不会是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这一点战友们需要明确。


同时,关于零就业家庭的标准,则更体现了其公益性、临时性的特性,通过政府设立岗位的方式解决这些家庭的困难和就业问题,让家庭有缓冲时间,有培训提升思考的时间,为下一步更充分更好的就业打下基础。


同时,笔者还要提醒,很多公益性岗位都是要求本地户口的。如果是当地户口,还需要和事务部门及人社部门沟通。


三、公益岗位岗位有时限吗?


根据公益岗位的规定几部分省市关于专项公益性岗位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公益性岗位是有时限的,并不是一个长期性的岗位,一般是三年签订一次,部分岗位可以延长政府补贴时间,合同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好吗?


四、那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都干什么?


一是所谓的社会管理类岗位。包括:交通协管、城市协管、治安协管、政法系统辅助管理等由政府购买的具有管理性质的工作岗位。


二是相关公共服务类岗位。包括:保洁、保绿、保安、护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工作岗位。


三是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以外的后勤服务岗位。包括:收发员、炊事员、驾驶员、门卫保安、卫生保洁等后勤服务岗位。


笔者解读,从这些岗位的设置来看,对于人员的学历、能力、经历等,相对要求比较低,很多都是零门槛。我想,这既是和一些退役军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合,同时也将公益性的属性凸显。有人说,这是对退役军人的贬低,说为什么退役军人只能干这些事?但是其公益性岗位的性质,决定了不能设置一些对学历、专业、经历要求过高的岗位,不然很多战友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对于以一些战友来说,实实在在的工作,比虚名更重要。其实,岗位的性质和要求,也体现了部分退役军人在核心就业竞争力上的不足。所以笔者认为,

与其抱怨,不如提高自己,那个时候什么都能干。


最后,笔者还想提醒准备报名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的战友:


一是公益性岗位并不是组织行为而是个人行为。也就是说这些岗位设立之后,并不是要求你必须参加或报名。战友你愿意自愿报名才行。如果你不愿意,可以不选择参加。


二是公益性岗位的设立,并不是固定的。可能这个战友报名时有,再过一段时间这个岗位可能就没有了。这是根据社会发展和工作需要而定的。比如这个岗位相应的战友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了,这个岗位可能就取消了。


三是要有准确的定位和期望值。

一些战友把公益性岗位看作是政府组织的另一种“计划安置”,其实是误解了。我们需要将岗位的临时性、救助性有所了解,这样选择的时候才会更加有针对性。


公益性岗位到底好不好?适不适合退役军人?其实没有标准答案。对于有需要的战友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好事,可以解一些燃眉之急,让自己有缓冲器。但是对于没有硬核需要的战友来说,这个岗位就有些鸡肋,选不选择都行。


救助措施只是一个兜底保障,并不是万事大吉,一劳永逸。战友们也需要利用这个缓冲期,通过培训学习,或者考察了解,找到更好的就业之路。我想,这也是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设立的一个目的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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