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抚治:明清时期统辖鄂豫川陕毗邻地区200多年的一个“特区”

在今天湖北省十堰市境内,有一个辖区名叫“郧阳区”。郧阳区原名郧县,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其行政区为原郧县的行政区。至此,十堰市城区的范围大大增加。

而“郧阳”之称,古已有之,可以追溯到明朝时期的郧阳府。此外,明清时期在这里设有一个特殊的官职,也可以看做是一个行政区,即“郧阳抚治”。它统治汉江流域的鄂豫川陕交界区域长达两百多年,可以说是一个“特区”。

郧阳抚治的设立背景

明朝的郧阳地区,大体上相当于今天的十堰市各区县及神农架林区。在郧阳府设立以前,这里从来没有一个相对完整、统一的郡府建置。这块地区往往分别隶属于周边的郡或府,直到明朝初年才属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襄阳府所管辖。

郧阳抚治:明清时期统辖鄂豫川陕毗邻地区200多年的一个“特区”

明代的郧阳府(来源: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元明时期))

本来分属不同行政区无可厚非。但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明朝政府把许多山区尤其是数省边界和不容易控制的山区给封禁了,郧阳所在的秦巴山区也在封禁之列。随着人口增长、土地兼并、赋役繁重,加上时常发生的灾荒等,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被迫放弃原来的土地和户籍而逃亡到其他地方。

郧阳抚治:明清时期统辖鄂豫川陕毗邻地区200多年的一个“特区”

郧阳地区正是作为四省边界和难以控制的山区而被封禁的。其境内开发程度较低,且多深山密林,各种自然资源丰富,能够为逃亡到此地的流民提供足够的生存资源。又因为处于几省边界地区,官府对这一带地区的管理难度增大,控制的力度微弱。流民的束缚减弱甚至摆脱官府束缚,从而避免了繁重的徭役。

因为是封禁区域,统治者起初大概并未想到严禁之下仍然会有许多百姓逃亡到这里,再加上山区过于广阔,流民藏身难以被官府发觉,因此这一带流民越聚越多。成化元年(1465年)便爆发了所谓的“荆襄流民”起义,之后被明朝朝廷镇压,但并没有根除。

郧阳抚治的发展历程

事实上,明初的流民问题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景泰六年(1454 年)明廷便已经采取了就地安抚为主的处置方式,设立湖广襄阳府房县抚民县丞一员,但此后的两次大规模流民起义迫使明政府不得不军事镇压。

成化十二年(1476)原杰被明廷派到荆襄等处抚治流民,并开设了郧阳府。在郧阳为官期间,他逐渐认识到抚治官的重要性,就在离任前推荐御史吴道宏接任抚治官,但并未得到朝廷明确的认可。

郧阳抚治:明清时期统辖鄂豫川陕毗邻地区200多年的一个“特区”

郧阳督察院正门

成化十五年才升吴道宏为大理寺右少卿,抚治郧阳等处流民。 至此,“抚治荆襄”转变为“抚治郧阳”, 从暂设阶段进入定设或制度化的时期,成为督抚制度的组成部分。

正德二年因刘瑾取消巡抚官而罢置,随后复置、罢置交替,总体上保持了连续性,直到清朝康熙十九年(1680年)才被裁撤。一共204年,期间历经了一百多位抚治。

郧阳抚治的辖区范围

郧阳抚治只是驻地在郧阳府,并非仅仅管理郧阳一地。依据万历《郧台志》“疆域”条记载,郧阳抚治:

“督属之地,东至德安府随州界,西至四川广元县界,南至四川巫山县界,北至河南灵宝县界。东西二千五百里,南北一千四百里。”


郧阳抚治:明清时期统辖鄂豫川陕毗邻地区200多年的一个“特区”

郧阳抚治行政区域图

它的管辖范围在不同的时期有所不同,但总得来说:北起秦岭主峰,南至长江北岸,西自山西、甘肃嘉陵江上游的西岸,东到河南伏牛、桐柏二山和湖北洪湖一带。控制了整个汉江流域以及长江支流大宁河、清河流域。

包含了五道(上荆南道、下荆南道、关南道、汝南道和商洛道)、八府(郧阳府、襄阳府、荆州府、安陆府、南阳府、西安府、汉中府和夔州府)、九州(均州、裕州、邓州、商州、金州、归州、荆门州、夷陵州和宁羌州)、六十五县。

郧阳抚治的辖区可以算得上一个“特区”了。在《明史》的《职官二》中总督巡抚之后记载:

“抚治郧阳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成化十二年,以郧、襄流民屡叛,遣都御史安抚,因奏设官抚治之。万历二年以抚治事权不专,添提督军务兼抚治职衔。九年裁革,十一年复设。”

巡抚一般来说主要巡抚一省范围。但这一带却跨越了四省之地,涉及多个行政区,管理难度增大。要处置流民问题,就需要有一个独立的建置对此进行管辖。在督抚制度的体系内,使用“抚治”之说,既属于督抚体系,又与这一体系有一定区别,可见郧阳抚治的特殊之处。

历任抚治各有建树,开设新府、安置流民、发展农业、兴办教育等等都对促进这一地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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