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是否都該判死刑?


人販子,是否都該判死刑?


人販子,是否都該判死刑?

是:虎毒,尚不食子,狼惡,尚知顧弱,何況是人。骨肉分離、殘人乞討、逼良為娼。萬惡淫為首,不,萬惡“人販子”為首。如果世界上,只能有一種死罪,那非“人販子”莫屬了。

否:人販子固然可恨,非常可惡,。但是,即使是人販子,也有罪輕與罪重之分,不能一刀切。“殺一人死罪,殺一千人同樣是死罪”,可是,人只能死一回。法律有的時候,不能逼得“狗急跳牆”。

人販子,是否都該判死刑?


是:不,如果是在科技落後的過去,可以用懲罰的的輕重,“鼓勵”人販子,降低其犯罪惡度。科技發達的現在,這是完全不需要的。國家完全可以,全面提取儲存每個公民的私密信息,全國聯網人面識別,指紋,DNA快速識別。5g的未來世界,人販子的犯罪成功幾率,完全可以控制在一次或者更少,不存在逼狗跳牆之說。

否:不對,就算科技再發達,也不能大面積的收集國民私密信息。黑客、敵國特務組織、腐敗公務人員、人工智能覺醒等,任何一個地方出現了漏洞,都會產生災難性的後果。

人販子,是否都該判死刑?


是:不,幾百萬年前,住在樹上肯定比地面安全,可是人猿選擇了地面,創造了人類。幾百年前,待在陸地肯定比海上安全,可是人類選擇了征服海洋,大航海時代的到來,人類文明的現代化飛速成長。還有原子彈、核能、航天、人工智能等,進步總會伴隨風險,我們需要的是控制風險,而不是裹步不前。

否:不,人類最可悲可怖的事情,就是被自己的同類殺害,更可悲可怖的是,同類的拋棄,合法的處決。人類文明進步,就是要逐步的消滅這種同類的自相殘殺。

人販子,是否都該判死刑?


是:不,當人販子殘害買賣弱小的那刻起,他已經不是我們的同類。虎毒不食子,那是不食自己的孩子,其他老虎的幼子,它們還是會殘忍殺害的。狼惡,尚知照顧自己同部落的老幼弱族,但是其他部落的老弱,它們也是會攻擊的。人販子,有的我估計連這些禽獸都不如,剩下的也就屬於禽獸一類罷了。所以,人類法決人販子,不屬自相殘殺,只屬於法殺禽獸。

否:不,國人說:人之初性本善,洋人說:人之初性本惡,我說:人之初性本白紙。好人與壞人不是天生的。除了聖人外,我們每一個普通人,如果從小接受人販子一樣的人生,誰又能確定結果不一樣呢?他們犯了錯,依然是我們的同類。

是:人之初性本白紙,犯罪分子也有悲催人生,這是社會學,道德規範,教育的問題。法律有自己的責任,過渡的“追究”犯罪的根源,法律就沒法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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