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球,訴訟時效還剩最後兩個月!

2017年5月20號,慧球科技在巨潮網發佈公告,稱公司領到證監會【2017】47、48、49、50號四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第47號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查明,顧國平作為實際控制人,慧球科技在相關披露文件中均披露慧球科技不存在實際控制人,與事實不符,為虛假記載。

根據第48號處罰決定書,2017年1月在“1001項議案”中慧球科技所披露內容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一是披露大量無事實可能性、無法律基礎的虛假信息,二是發佈大量矛盾信息,誤導公司股東對董事會在職工薪資變動、董事會人員變更、經營地址變動等方面真實意見的認知。慧球科技的披露渠道違反法律規定。在信息披露申請被交易所嚴厲駁斥的情況下,慧球科技仍然擅自將相關公告向網站、東方財富網股吧向公眾披露,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第49號處罰決定書,慧球科未實際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情況。根據第50號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查明,2016年4月26日至27日,鮮言安排其實際控制的上海躬盛網絡科技與顧國平簽訂 《經營權和股份轉讓協議書》等系列協議,慧球科技未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披露。綜上所述,慧球科技存在虛假陳述行為,嚴重損害股民合法權益。

2019年11月29日、30日,楚坤所代理中小投資者訴廣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審開庭,法院根據50號處罰決定書認定實施日為2016年8月29日,揭露日為2016年9月8日。2020年3月18日,楚坤律師收到法院郵寄的一審勝訴判決,投資者勝訴,獲賠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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