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政治学(二)

1.古代政治的内涵。中国古代典籍中很早便有“政治”一词,如《尚书·毕命》中就有“道洽政治,泽润生民”,《周礼·地官·遂人》中有“掌其政治禁令”之说。但是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将“政”与“治”分开使用。概括起来说,“政”在中国古代主要有四种含义:一是一定朝代的制度与秩序,如“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启以夏政,而作禹刑”,“大乱宋国之政”等;二是施政的手段之一,如在“礼乐刑政,其极一也”中,这里的“政”就主要是与“礼”、“乐”、“刑”相并列的一种统治和治理手段;三是统治者的修养和教化,如孔子所说的“政者正也,子帅以政,敦敢不正”,“政”在这里就主要是一种符合礼仪道德的修养和教化过程;四是君主和大臣们的统治和管理活动,如《宋史·欧阳修传》载:“其在政府,与韩琦同心辅政”,“政”就主要是指朝廷或官员们的政务活动。“治”在中国古代则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一种与动荡相对的安定和谐的状态,如“天下交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二是指统治、治理或管理活动,如“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以上古代文献关于“政治”的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是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政治”的,尤其是没有古希腊意义上的政治。在中国古代,政治在很大程度上是君主及其大臣们的统治和管理活动。但是这种管理活动又不是一种纯粹的管理活动,而是上承天命而行的抚民和安民活动。在这种政治活动中,替天行道的善政就是通过政治活动主体的“修齐治平”和“礼乐刑政”来达到“内圣外王”和天下和谐的至善境界;恶的政治也就是在统治和管理活动中对天道的偏离。所以,相对于古希腊的政治而言,中国古代并没有明显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分,政治生活与日常生活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都是一种一以贯之的载道和行道活动。政治活动本身也没有一种不同于日常生活的评价标准,君臣之义与家族之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在一种道德化的标准之下来衡量的。在道德化的标准之下,要求政治活动所体现的也主要是一种神授的自然秩序,因而也就缺乏人为的制度设计来规范权力的运作。尽管有些朝代奉行严刑峻法,对官员的贪污和考勤等制定了严格的纪律,但是对如何处理政治问题却一直没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根本性外在规范,现实政治运作的规范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内在的道德约束。外在规范的缺乏其实是给当政者的政治活动留下了很大的自主活动空间,施政的范围也缺乏明晰的边界。这样看来,中国古代的政治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充满道德色彩的行政活动。2.现代政治的内涵。当英文中的politics一词经日文转译而传入中国之时,人们发现汉语语汇系统中并没有一个与之完全对应的词存在。孙中山认为,应该用“政治”一词来对译,并且认为:“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他的这一解释在近代中国是一种很有影响的说法。他本人及以他为代表的中国近代早期革命党人终其一生所进行的工作,我们也可以说就是为了要在中国实现“管理众人之事”的政治,即在中国建立起现代共和政体。孙中山对政治的这一界定及其所从事的活动,一方面是继承了中国古代将政治看作是管理活动的传统,另一方面也接受了现代西方国家把政治功能视为实现大众利益的观点。但是他的这一观点和他所从事的活动不久即为另外的观点和活动所取代。一方面,在孙中山本人去世之后,他所领导的国民党的革命活动本身开始从实现共和制度的理念蜕变为独裁和专制活动。另一方面,伴随着国民党的没落而兴起的中国共产党接受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观,即马克思、恩格斯的“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和列宁的“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反对世界资产阶级而争取解放的无产阶级的关系”、“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等观点。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指导下,结合中国的国情,通过武装革命的道路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把马克思揭示资产阶级国家本质的政治是各阶级间的斗争的说法,片面贯彻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生活之中,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处理人民内部关系时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一度造成了政治的畸形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立足于新的时代条件,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的思想。这种大局政治观扭转了把政治单纯视为阶级斗争的观念,使得当代中国的政治转到了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上来,与此相应,当代中国的政治便意味着对现代化建设的宏观把握与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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