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压实社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追责问责61人

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谭昌强、通讯员 皮道琦、梅皇荣报道:“出入登记不规范、返乡人员信息未公示、非采购时间放行居民,且人证不符……”近日,嘉鱼县疫情防控城区督查组针对下沉社区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督办函》。

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疫情防控政策部署到哪、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组建11个督查专班,采取整改“督办函”和“主体责任清单”“反馈问题清单”的“一函两单”方式,督促各责任地方和单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在疫情防控监督中,各督查组根据防控形势,及时调整监督重点,主动下沉到城区8个社区、136个网格小区、318个点位,对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履职不当、落实不力、防控缺位、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流程检查。

同时,根据“大党委”工作制度要求,紧盯8个社区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以66个共驻共建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作为监督重点,对卡口值守、排查监测、消杀宣传、物资保障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全程跟进、精准监督。

对当天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挂账销号,最终形成“督查、反馈、发函、回看”的工作闭环。

截至目前,该县共发现履职不力问题54个,督促立行立改42个,发出工作督办函131份,下发暗访督查通报4期,典型案例通报3期,追责问责6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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