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新偉、鄭姬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克拉瑪依市公安局水上治安派出所原副所長張新偉(副科級)及其妻子鄭姬涉嫌受賄一案,由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人民檢察院向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張新偉、鄭姬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間,被告人張新偉、鄭姬利用擔任克拉瑪依市公安局克拉瑪依區分局小拐鄉派出所副所長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參軍入伍、足浴按摩店違法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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