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用導數證明不等式的基本步驟
① 作差或變形。
② 構造新的函數h(x)o
③ 利用導數研究力(x)的單調性及最值。
④ 根據單調性及最值,得到所證不等式。
(2) 構造輔助函數的四種方法
①移項法:證明不等式f (x)>g(x)(/- (x) ② 構造“形似”函數:對原不等式同解變形,如移項、通分、取對數; 把不等式轉化為左右兩邊是相同結構的式子的結構,根據“相同結構”構 造輔助函數。 ③ 主元法:對於(或可化為)f(Xl,X2)N4的不等式,可選X1(或X2)為主 元,構造函數,(工,工2)(或,(xi,x))o ④ 放縮法:若所構造函數最值不易求解,可將所證明不等式進行放縮, 再重新構造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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