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荒山綠化1000畝以上給予3%建設用地

中國綠色時報3月31日報道(記者 趙坤)3月27日,山東省委第181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快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的方案》,提出堅持山水林湖草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實施荒山綠化、通道綠化、水系綠化、平原綠化、城市增綠、鄉村綠化美化、沿海綠化修復等攻堅行動,進一步吸引和撬動社會資本投入國土綠化事業。

到2022年,山東將完成荒山造林100萬畝,高速公路綠化600公里,15條大型河道宜綠化地綠化率超過90%,新建完善農田林網化面積300萬畝,城市(縣城)建成區綠地率超過32%,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7.2平方米。開展“萬村植萬樹”活動,每年建成省森林鄉鎮50個、省森林村居500個,建設沿海防護林50萬畝。

《方案》規定,在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中預留造林綠化用地,確保全省不低於20%的國土用於綠化。對符合條件的森林城市、森林鄉鎮、森林村居,以及林業生態修復保護工程、森林生態廊道樣板工程、山區生態綠化工程、規模化生態林場和鄉村林場,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承包荒山面積在1000畝以上且實現荒山綠化的經營者,給予3%的建設用地開發使用權。對從事林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銷售自產林產品,從事植樹造林工程有關工作,包括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等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企業從事林木育種育苗、撫育管理和規模造林活動,以及灌溉、產品初加工、農機作業等服務業項目和林產品採集取得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