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人大:為村民自治工作“把脈”

推進村民自治是加強基層治理、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滕州市龍泉街道人大與時俱進,順勢而為,充分發揮監督指導作用,依法有序推進村民由表及裡、由淺入深。

圍繞制度落實嚴監督。街道建立健全居務公開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把居務公開工作納入幹部崗位責任制考核範圍,定期組織紀委、組織、民政、經管等有關職能部門對居務公開情況進行督查審計,及時發現、糾正在村務、財務、黨務公開方面不詳實、不全面、不徹底的問題,及時回應群眾關切,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話語權、監督權。


龍泉人大:為村民自治工作“把脈”

圍繞移風易俗“硬”規炬。該街道人大積極參與制定《龍泉街道度移風易俗工作方案》,明確喜事新辦、喪事簡辦的指導標準,界定允許操辦、不提倡操辦和堅決制止的事務,51個村居全部成立紅白理事會,監督基層黨員幹部簽訂移風易俗承諾書,人大代表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努力在潛移默化中塑造移風易俗新風尚。

圍繞精神文明抓創建。運用各種宣傳途徑,廣泛開展普法活動,著力增強群眾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選樹“孝老愛親之星”“好媳婦好婆婆”等道德模範,教育、感化廣大群眾崇德向善,自強不息。

圍繞群防群控強治理。全面落實落細網格化管理,全街道共劃分258網格,為每個網格配備一名指導員、一名網格長、一名網格員、一支平安志願者隊伍,同時吸納網格黨員、樓長、單元長、物業管理人員和熱心公益事業的居民參與治理,並通過“網格吹哨、部門報到”,實現社會治理資源集聚、力量聚合,初步實現了基層治理“小社區、大管理”的工作格局。

通訊員:宋文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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