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孔子一當官就殺少正卯的原因

少正卯是春秋時期的魯國大夫,他和孔子一樣,都開辦了私學,招收學生。期間少正卯曾多次將孔子的學生吸引過去聽講,導致孔子雖門下弟子三千,但經常是“三盈三虛”。

魯定公十四年,孔丘任魯國大司寇,上任七日便下令“誅少正卯”。

186、孔子一當官就殺少正卯的原因

少正卯一沒有殺人放火,二沒有偷盜搶劫,孔子為何非誅殺少正卯?是假公濟私、還是除惡揚正或是另有隱情?通過歷史讓我們來揭秘其中的真相。

【一】這件事可以看作是“儒法鬥法”由“爭鳴”到“水火不容”的前奏

春秋時期社會大動盪,在思想上更是出現了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局面。很多學派孕育而生,例如: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它們各自有的自己的一套理論體系。在這些體系中孔子大家都知道是儒家學派的代表,而被誅的少正卯是法家學派的信仰者。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政”,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治”。兩者的根本是對立的,這已為兩者後期的鬥爭埋下了伏筆。

關於孔子誅殺少正卯一案,在《荀子•宥坐》中記載:

“嗚呼!上失之,下殺之,其可乎!不教其民而聽其獄,殺不辜也。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

186、孔子一當官就殺少正卯的原因


對於誅殺少正卯,孔子列出了少正卯必殺的“五惡”:

1.“心達而險”——雖然很聰明、博古通今但用心險惡。

2.“行闢而堅”——特立獨行,不走尋常路行為邪辟頑固不化。

3.“擅偽而辯”——擅長詭辯,會用語言顛倒是非。

4.“記醜而博”——宣揚邪惡卻旁徵博引。

5.“順非而澤”——將錯誤的言論加以修辭

孔子強調“少正卯其人,他一住下來就足以聚集門徒,他一開口就足以妖言惑眾,他一不示弱就足以和真理分庭抗禮,這種小人中的豪傑,不可不殺”。

從這裡可以看出孔子的儒家學派對法家學派是非常不認同的,少正卯正是法家的信仰者,宣傳的是法家的利益趨動論(利用物質利益驅動人們進行社會生產及其它活動的理論)。這與儒家思想背道而馳,所以孔子殺少正卯 只是法家和儒家水火不容一個開始。

後世法家像商鞅、李斯都立法要求“燔詩書”,就是燒儒家的典籍,秦始皇甚至“焚書坑儒”

儒法爭鬥充滿著血腥與殺戳,就是從孔子殺少正卯開始的。

【二】這件事可以看作是奴隸主貴族在極力挽救“奴隸社會滑向封建社會”

春秋是我國曆史上由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社會大變革的時期,軍事方面,周王朝衰微,諸侯爭霸,禮樂崩塌,戰爭不斷,土地所有制逐步由國有制轉變為向私有制,如齊國管仲的“相地而衰徵”和魯國的初稅畝,承認土地私有,這標誌著封建制度已經在魯國開始萌芽了,而法家思想會促進這個趨勢的加速。

奴隸主們迫切的希望維護自己的統治,在這種情況下孔子的儒家思想,正好維護了這些貴族們的利益。

儒家思想宣揚“三治”:

•“禮治”——尊卑有別,孔子認為只有各個階層的人各持其禮才能達到儒家思想中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婦的理想社會,國家的安穩需要一個等級制度還維護,違反了“禮”那就該受到“刑”的懲罰。

•“德治”——用道德教育感化他人,孔子認為“人之初性本善”,用這種方式建立人們心中的榮辱感。是對人心理上的一種建造,它在人們心中建立一個道德觀,讓人識良善,知恥辱。

•“人治”——“人治”主義和“德治”主義之間有很大的聯繫。“德治”強調教化於人,而“人治”則偏重教化者本身。儒家思想認為“人格”有絕大的感召力,也就是人的思想是可以變化的,所以在此基礎上便發展為“為政在人”、“有治人,無治法”等極端的“人治”主義。

186、孔子一當官就殺少正卯的原因


從這三個主義可以看出,孔子是非常注重“仁”和“禮”的。在古代時講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孔子將這種局面稱作大好局面“天下有道”。

在儒家學派之前,古代社會講究六德、六行,是基於當時民族特定的生活環境和長期以來形成的價值觀、習慣、行為規範等文化要素制定的,而孔子的儒家思想是在吸收了這些文化要素的基礎上加以系統化和理論化,所以儒家思想保留了奴隸制度的根本,有利於維護貴族階級的統治,這也是儒家思想被推崇的重要原因。

而春秋時期正是禮樂崩塌時期,這些規矩全沒了,局面非常亂。孔子痛斥“天下無道”所以他希望能通過宣揚儒家思想,重新創立起心中的“道”,以此繼續維護奴隸制度,而少正卯正好擋住了孔子志於的那個“道”。

因為法家思想,講究依法治國,反對禮治。他們認為一味地維護貴族特權的禮制則是落後的,不公平的。而法治的作用就要:1.“定分止爭”,就是明確所有物2。.“興功懼暴”讓不法之徒感到恐懼,鼓勵大家立功。

後期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就分別提倡了重法、重勢、重術三個特點正是法家思想。再到後來法家有提倡了中央集權制度、郡縣制更是徹底瓦解了貴族們的統治。

當時魯國鄰國晉國已經率先走向封建化的,少正卯宣傳法家思想,有可能讓魯國走上封建化,這是孔子最不想看到的,所以孔子要把這種苗頭撲殺在萌芽狀態中就必須誅殺少正卯。

【三】少正卯的思想影響到魯國的立國思想和孔子的執政生涯

儒家思想,鼓吹以“禮”立國,實行禮治,維護等級尊嚴。孔子認為要做到仁義禮智信、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國家才能長治久安。

•仁義禮智信:核心就是要懂得“仁愛”,人要性善,有一個仁愛之心才能懂得尊重賢人,才能做一個真正有道德的人。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百姓只要按照統治者的意志去執行就可以了,不需要知道太多。

而法家思想認為,人性本惡,要重刑懲惡才能使國家強大,長治久安。

《商君書》中就主張重刑輕賞,他認為君主愛民應該減少獎賞、加重刑罰,這樣民眾就會拼命爭奪獎賞;反之若減輕刑罰、增加獎賞民眾就不會拼命,是君主不愛護民眾

少正卯作為法家的信仰者,宣揚的一定是法家思想。孔子認為這種思想會讓禮治失去市場,立國思想混亂,必然導致國政混亂,所以孔子只能殺少正卯根本目的是為了魯國內部統一思想

再者,在這孔子作為儒家學派的代表,如果以禮治國失去統治地位,孔子的大司寇就做不成了,只能周遊列國了,這也是其中一個原因,所以於公於私少正卯都有著必殺的理由。

【四】孔子殺人不說確切理由,是維護貴族特權的表現

在當時以奴隸為主體的廣大勞動人民也由於不堪長期忍受反動腐朽的奴隸主階級的殘酷剝削和壓迫,接連不斷地奮起反抗。所以新型的地主階級和沒落的奴隸主貴族的鬥爭是當時階段的主要矛盾。而在這個矛盾中孔子是站在貴族統治者一方的。

儒家思想主張隱秘,法不可知、威不可測:

公元前513年,晉國執政趙鞅鑄刑鼎曾遭到孔子的嚴厲批評。

《左傳》中記載,孔子:“今棄度,而為邢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有?貴賤無序,何以為國?”

孔子認為要尊卑有別,不能亂了禮節。春秋時期,上層貴族的法律都是保密的,不能讓平民知道,這樣有利於貴族自由處置百姓,增加神秘和恐怖成分 增加上層的威懾力。

而法家主張公開:

如徙木立信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中記載: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法家認為法令必須想百姓公開,要做到“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也就是說不論血緣關係、親疏遠近,不管地位貴賤只要違法一律按法律制裁。

從這一思想主張來看法家和儒家思想是對立的。而孔子殺少正卯也沒有一個確切的罪名也正是這個原因。

總結:孔子誅殺少正卯並不是私人恩怨,而是“思想階級”之間的鬥爭,是社會發展、人類文明、思想文化到達一個階段後出現的矛盾和鬥爭,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新的思想和文明也會進步。最終,新的生產關係必須適應生產力發展需要,即使是孔子這樣的至聖先師,也無法阻擋歷史按其必然規律滾滾向前。(歷史湮滅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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