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頭”就打!桂林一個月查處酒醉駕516起

疫情發生以來,桂林公安交警部門在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持續保持對各類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自2月27日起,除了開展常態化整治,桂林交警還針對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集中整治統一行動。

據統計,自3月1日至今,全市共查處酒醉駕51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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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至29日桂林交警第二次在全市範圍內連續三天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週末夜查統一行動

先來看看查處現場↓↓

01男子酒駕送女兒就醫,交警“溫情執法”

3月28日晚上20時許,資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國道241線資源鎮丹霞花園小區路段設置臨時性檢查卡點,開展全國集中整治酒駕醉駕統一行動。


21時許,從中峰鎮方向行駛過來一輛銀灰色小車在臨近檢查卡點附近時,突然急忙原地調頭,執勤交警發現該車司機舉動後,迅速上前將其攔下並進行檢查。經酒精測試儀檢測,該車司機肖某酒精含量為34.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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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民警發現,肖某駕駛的車輛上還乘坐了一名女士和一名小女孩。經詢問得知,該女士和小女孩是肖先生的妻子和女兒。當天晚上,肖某喝了一些酒,20時,其女兒腹痛難忍,於是肖某抱著僥倖心理,駕駛車輛搭乘妻子和女兒從家中出發前往縣人民醫院就診。


得知詳情後,執勤民警一邊安排人員駕駛警車送肖某妻子和女兒前往醫院就診,一邊讓肖某留在現場配合交警部門執法。最終,肖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資源交警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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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就喝一點,可以不處罰嗎?罰!

3月27日晚上,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在桂林北收費站開展全國集中整治酒駕醉駕統一行動。


21時30分,民警發現一輛小車在快要駛入檢查點時走走停停,似乎有意想躲開交警檢查,於是立即上前攔停該車,並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經過酒精測試儀檢測,該車駕駛員酒精含量為25mg/100ml,屬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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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違法事實,該駕駛員沮喪地說,“哎!就超出一點,可不可以不處罰?”對此,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駕駛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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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日至今全市共查處酒駕516起。那麼,針對酒駕醉駕除了開展常態化整治蜀黍還採取了哪些管控措施呢?

按照部局、總隊統一部署,從3月20日至4月6日,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全警動員,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18天的集中整治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夜查統一行動。

統一行動期間,桂林交警將結合轄區實際特點,科學部署執勤警力,並聯合多警種、多部門,在全市範圍內的多時段、多點位,有針對性地加大重點時段酒駕醉駕毒駕等重點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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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轄區高速公路交通形勢研判,全力加強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停車區的路檢路查,充分利用“警路企”協同機制,集中組織開展整治工作,嚴查各類高速公路重點交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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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執法小分隊、機動隊,將警力向農村地區、公路延伸,重點向摩托車拓展,遏制農村地區酒駕醉駕多發勢頭。在嚴查酒駕醉駕時,同步嚴查疲勞駕駛、無證駕駛、超員超載、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嚴防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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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蜀黍發現,隨著疫情逐步緩解,外出聚餐的市民逐漸增多,我市酒駕的交通違法行為呈抬頭趨勢,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隨之增加。

飲酒會導致人體視力下降,觸覺、判斷能力降低,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容易釀成傷亡嚴重的交通事故。因此,酒駕醉駕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門嚴查嚴管的交通違法行為。

蜀黍要提醒廣大市民朋友,應繼續保持自律,在做好個人防疫工作的同時,也要注重出行安全。切勿因一時放鬆,而漠視交通法規;也切勿抱有僥倖心理,酒後駕駛,危害個人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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