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人民币7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

现将2020年3月份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期购买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虽然投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48,500万元(含本次购买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局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华润银行公司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

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3月31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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