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遇見以下情況:看著滿滿的購物車卻沒有下訂單的勇氣;兩個閨蜜的婚期一致,我們卻只能選擇一場;遇上感興趣的音樂鑑賞課和禮儀培訓課,按規定卻只能選修其中一門課程;炎炎夏日午後既不想上課又不想寫作業,但又不能幹其他事情;找工作的時候糾結考離家近的單位還是去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亦或是到心之所向的地方實現自我價值。生活中不乏類似的事情,不管遇到哪種情況,大多數人會不禁由心而感慨:“好糾結啊!”。糾結源於我們必須要出選擇,而選擇又必須由我們思考衡量來決定。在心理學上,用“動機衝突”來描述人在採取行動階段出現的各種“糾結”。
心理學認為,人的意志行動的過程一般可以分為兩個相互聯繫而又統一的階段,即採取決定階段和執行決定階段。採取決定階段又稱為準備階段,是指“人在行動之前,先在頭腦裡考慮為什麼要行動,怎樣去行動”,這是意志的準備階段,它決定意志行動的方向和軌跡。這個階段包括動機鬥爭、確立行動目的、選擇行動方法和制定行動計劃等環節。其中,“動機鬥爭”即“動機衝突”。心理學家將“動機衝突”分為雙趨衝突、雙避衝突、趨避衝突和多重趨避衝突四種衝突類型。理解和判斷不同衝突類型的內涵和特徵,可以從動機的傾向——接近(“趨”)或是迴避(“避”)、產生動機的目標數量——單個、兩個或是多個等方面入手。
雙趨衝突,又稱為“接近——接近型衝突”,是指同時並存兩種能滿足需要的目標具有同等的吸引力,但只能選擇其中之一時所產生的動機衝突。產生這種動機衝突時,個體面臨的是“二必選其一”的境況,而且兩個目標都是個體渴望得到。例如:我國古代聖賢孟子曾從“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論述中引出了在危難之時“捨生取義”的正義之詞;坐擁天下的君王也必須在“愛江上還是愛美人”中徘徊;閨蜜婚期衝突、心儀的課程只能選其一。諸如此類情境中,個體產生的是雙趨衝突。
雙避衝突,又稱為“迴避——迴避型衝突”,是指同時遇到兩個力圖迴避的威脅性目標,但只能避其一時所產生的衝突。產生這種動機衝突時,個體面臨的也是“二必選其一”的境況,但與雙趨衝突不同,產生雙避衝突的兩個目標都是個體極力希望迴避。例如:前有狼後有虎的“進退維谷”狀態;在重大事故中,有些傷者必須面臨著要麼截肢要麼死亡的危險。
趨避衝突,又稱為“接近——迴避型衝突”,是指同一目標既具有吸引力,又有排斥力,個體既希望接近,同時又不得不迴避,從而引起的衝突。趨避衝突與雙趨衝突、雙避衝突最明顯的區別在於引起衝突的目標是一個。例如:想清空購物車又不想清空錢包;肚子餓時“想吃粥又怕燙,想吃夜宵又怕胖”的情況;想去參加競選鍛鍊能力但又擔心影響學業。
多重趨避衝突,又稱為“多重接近——迴避型衝突”,是指由於面對兩個或兩個以上既對個體具有吸引力又遭個體排斥的目標或情境而引起的心理衝突。多重趨避衝突比前三種衝突類型更為複雜。個體產生多重趨避衝突時產生更為糾結的情緒。例如,我們在高考填志願時,需要在多個學校中選擇,而在選擇的同時會考慮學費、距離、師資情況、專業設置等各種條件。找工作時,需要依據個人能力興趣、與期待值的符合情況、發展前景等條件在不同單位、崗位中進行選擇。
同一目標在不同人身上會產生何種衝突類型是因人而異,例如,面對“事業”、“情感”問題時,有些人能力強、心態好,產生的是雙趨衝突,有些人心態較為悲觀、害怕承擔責任,產生的是雙避衝突。在教師招聘備考學習過程中,除了理解不同衝突類型的區別之外,要能夠對具體的事例做出判斷。個體面臨對一個目標的選擇,產生的是趨避衝突。個體面對兩個目標必須要選其一時,若兩個目標都是個體想要得到的,產生的即是雙趨衝突,反之,兩個目標都是個體極力避免的,產生的即是雙避衝突。當個體面臨對多個目標,產生多種的糾結和選擇不定時,產生的即是多重趨避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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