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四月起青島要給這些人“漲錢”

青島新聞網3月31日訊(記者 丁淑華)記者從青島市民政局瞭解到,為進一步改善市城鄉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條件,市政府決定從自2020年4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以下簡稱“七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城鄉統籌,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以下簡稱“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

“七區”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9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1050元。

“三市”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945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為每人每月780元。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關注民生,不斷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規範管理,提升困難群眾救助水平,織密織牢困難群眾兜底保障網。這次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青島市城鄉低保建制以來城市低保標準第17次、農村低保標準第12次調整。截止2020年3月底,全市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6.3萬戶、9.2萬人,保障特困人員6674戶、68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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