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曝光】四月“住進去”的醉駕人員

2019年03月28日21時30分許,孟州市河雍辦小宋莊村郭某華飲酒後駕駛豫HGH89*號小型轎車,沿孟州市仇莊村道路由北向南行駛時,被執勤民警查獲。2019年04月01日接收到,焦作天援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血液酒精含量檢驗報告單(焦天援司鑑所[2019]酒檢字第1053號):郭某華的血樣酒精含量為175.36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2019年03月27日21時46分許,孟州市會昌辦堤北頭村劉某林飲酒後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沿孟州市農壇路由北向南行駛時,與同行人交換駕駛,後繼續行駛至黃河大道,沿黃河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大定路交叉口時,被執勤民警查獲。2019年04月01日接收到,焦作天援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意見書(焦天援司鑑所[2019]酒檢字第1054號):劉某林的血樣中酒精含量檢驗結果84.65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2019年03月29日22時20分許,孟州市河陽辦緱村王某飛飲酒後駕駛豫HAS21*號二輪摩托車,沿孟州市黃河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大定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查獲。2019年04月04日接收到,焦作天援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血液酒精含量檢驗報告單(焦天援司鑑所[2019]酒檢字第1085號):王某飛的血樣中酒精含量檢驗結果163.22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2019年04月01日23時10分許,孟州市會昌辦堤北頭村劉某敏飲酒後駕駛豫HAX08*號二輪摩托車,沿孟州市南環路由西向東行駛時,被執勤民警查獲。2019年04月04日接收到,焦作天援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血液酒精含量檢驗報告單(焦天援司鑑所[2019]酒檢字第1099號):劉某敏的血樣中酒精含量檢驗結果162.47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2019年04月01日23時20分許,孟州市會昌辦堤北頭村張某傑飲酒後駕駛豫HSM10*號小型普通客車,沿孟州市堤北頭村道路行駛時,被執勤民警查獲。2019年04月08日接收到,焦作天援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血液酒精含量檢驗報告單(焦天援司鑑所[2019]酒檢字第1098號):張某傑的血樣中酒精含量檢驗結果83.83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2019年04月03日23時10分許,孟州市大定辦柳灣村楊某豐飲酒後駕駛豫HLF68*號輕型普通貨車,沿孟州市馮園村道路由西向東行駛時,被執勤民警查獲。2019年04月08日接收到,焦作天援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血液酒精含量檢驗報告單(焦天援司鑑所[2019]酒檢字第1142號):張某傑的血樣中酒精含量檢驗結果202.38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2019年04月02日23時51分許,孟州市趙和鎮趙和村郭某傑飲酒後駕駛豫HBM30*號二輪摩托車,沿孟州市黃河大道由西向東行駛時,被執勤民警查獲。2019年04月08日接收到,焦作天援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血液酒精含量檢驗報告單(焦天援司鑑所[2019]酒檢字第1100號):郭某傑的血樣中酒精含量檢驗結果85.28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2019年04月04日22時15分許,孟州市南莊鎮黃莊村謝某意飲酒後駕駛豫HHG06*號二輪摩托車,沿孟州市農壇北路由南向北行駛時,被執勤民警查獲,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檢測值為133mg/100ml,呼氣後謝某意趁亂逃離孟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2019年04月09日16時許,鄭州市惠濟區同樂小區劉某彤的豫H1P36*號小型麵包車,頭南尾北停放在孟州市堤北頭村道路西邊,與由北向南行駛的一輛三輪電動車,因是否刮擦問題發生爭執,後報警,報警後因麵包車妨礙道路,劉某彤駕駛該面包車往南行駛後,又行駛回原始位置,民警到現場後發現劉某彤滿身酒氣,後被民警抓獲。2019年04月12日接收到,焦作天援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血液酒精含量檢驗報告單(焦天援司鑑所[2019]酒檢字第1180號):劉某彤的血樣中酒精含量檢驗結果93.69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2019年04月09日23時26分許,孟州市穀旦鎮張營村李某偉飲酒後駕駛豫HGK91*號小型轎車,沿孟州市張營村道路由西向東行駛時,被執勤民警查獲。2019年04月12日接收到,焦作天援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血液酒精含量檢驗報告單(焦天援司鑑所[2019]酒檢字第1179號):李某偉的血樣中酒精含量檢驗結果94.30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