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1912年之前,皇權合法性的依據

中國古代皇權合法性的依據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說法,總結起來有以下兩點:

在和平時期,血緣、嫡長、遺詔成為皇權合法性的象徵;

在亂世時期,天命、武力、世族(權臣)的支持是皇權合法性的象徵。

如果分開論述,我們可以將中國古近代社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討論:

秦滅六國,建立皇帝制度,始皇帝嬴政以“武力”統一全國,所以支撐秦朝皇權合法性的,在於武力、秦始皇的威嚴和秦國的嚴刑峻法。只要這“三個因素”中的任何一個因素崩塌,秦朝的合法性就蕩然無存了。

秦朝建立之後,幾乎沒有和平的年代,再加上秦始皇突然駕崩,雖然有遺詔,可是卻被李斯和趙高篡改,所以秦朝那短暫的和平年代雖然是以遺詔來確定二世皇帝的皇權合法性,可是這種合法性是經過“非官方修改”的、是無效的!

陳勝、吳廣建立的張楚政權是第一個使用“讖緯學說”和“假託學說”建立的,他們的王權合法性建立在矇蔽和欺騙的基礎上,當然也是建立在蠻力的基礎上,所以並不牢固。

項梁、項羽建立的“楚國起義軍”,他們的王權合法性來源於“武力”和以楚懷王熊心為首的楚國遺民的支持,當楚國的遺民消耗殆盡之後,僅憑武力的“西楚王”只有被吃掉的命運。

劉邦建立的漢王朝,它的合法性在於天命、武力和權謀,劉邦雖然沒有強大的世族支持,但是他卻引來了張良(主席)、蕭何(總理)、韓信(總司令),最終打敗了“西楚王”。

在劉邦建國後,他在反覆的考驗後,最終確立劉盈作為繼承人,雖然有呂后在朝,但是對於國家來說,漢朝得到了短暫的穩定。

在呂后駕崩之後,在周勃和陳平的支持下,劉恆登位,自此,漢朝進入了和平時代,以血緣、遺詔為基礎的皇權合法性確立。

王莽篡奪漢朝江山,以劉玄和劉秀為首的漢朝舂陵子弟奮起反抗,劉秀最終以讖緯學說、武力和陰氏、鄧氏家族為首的豪族支持,獲得了全面勝利,建立了後漢王朝。建國之後,劉秀一反劉邦的治國策略,採用柔術治國,並在立繼承人的時候採用“血緣”、“嫡長”和“遺詔”三位一體的方式保證皇權的合法性。

漢末亂世,袁術稱帝的合法性是掌握了“漢帝玉璽”。

三國時代,曹丕稱帝的合法性是因為“禪讓”,之後,曹丕給予了漢獻帝善終的保證;劉備則是“繼承”,因為劉備本身就假託“漢室宗親”,漢獻帝被逼退位,正好給予了他稱帝的藉口;孫權則是因為冊封和“讖緯學說”稱帝。

司馬炎的皇位合法性主要在其祖父(司馬懿)、伯父(司馬師)多年的隱忍和積攢以及司馬昭在稱帝的前夕薨逝,他作為嫡長子應該繼位。之後的晉帝都是由遺詔繼承皇位的。

東晉第一位皇帝司馬睿是在世家大族琅琊王氏的支持下稱帝的,隨後的東晉皇帝大多是由“嫡長”和“遺詔”成為皇帝的。

隋唐王朝的皇位合法性最為撲朔迷離。楊堅篡奪了外孫宇文闡的皇位,建立了隋朝;楊廣則是因為“遺詔”(也有可能是殺死楊堅之後自己杜撰了一篇遺詔)登位。唐朝是李淵篡奪了表弟楊廣的江山,而李世民則是在殺死了自己的哥哥和弟弟以後登上了帝位,李治是李世民選定的太子,武則天則是在李治患“風眩病”的時候趁機分權,武則天稱帝則是由於“讖緯學說”(洛河神異)的作用。自武則天以後,唐朝皇帝多是“遺詔繼位”。

唐順宗以後,皇帝多有宦官擁立,唐僖宗以後,皇帝為權臣所立,自此唐朝的皇權合法性已經蕩然無存。

北宋開國皇帝趙匡胤以武力和親信將領支持獲得了皇位,趙光義則是因為傳說中的“金匱之盟”得以繼位,趙光義之後的北宋皇帝都是由“遺詔”選定繼位。

趙構南渡之後,由於徽宗系血脈盡皆北狩,自己也沒有了生育能力,所以趙構選擇了太祖四子趙德芳的第六世孫作為自己的兒子,趙構在位36年後退位,趙昚繼位,太宗系絕嗣,政權迴歸太祖系。

元朝拋棄了“哈喇和林時代”(1206-1271)的“忽裡臺大會”的傳統制度,實行中原王朝的“嫡長子繼承製”,可是這種制度往往會被某些居心叵測的人打斷(南坡之變)。

明朝皇帝朱元璋堪稱“勵志典範”,從一個農民成為皇帝。他在立太子之後,陸陸續續的分封了二十多個王,最後他賦予了這些藩王帶兵的權力,之後皇太孫朱允炆被朱棣趕下了王位,朱棣則成為了明朝第三任皇帝,朱棣之後的皇帝,都是“遺詔”傳承。

清朝的皇權合法性最初是“四大貝勒”聯合推舉,之後是“攝政王大臣會議”共同討論,雍正帝開啟“秘密立儲制”一直延續到咸豐帝時代。咸豐帝之後,皇權被慈禧控制,直到清帝國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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