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 判刑罰金

開設賭場     判刑罰金

(圖文無關)

五河縣人民法院網站多次報道開設賭場獲刑案例,可有些人就是不看不信,依舊以身試法。這不,縣法院日前又審理一起這類案件,再次敲響警鐘。

1962年出生的殷小文,初中文化,2018年因設置賭博機,被縣公安局行政處罰。2019年1月,他在一門面房內擺放六臺水果機、一臺老虎機供他人賭博,沒幾天被人舉報,民警夜間上門現場查獲賭博遊戲機,抓獲參賭人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鑑於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庭審中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綜合量刑,依法作出一審判決: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作者:王振輝 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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