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大類28」GAP year:教練,我想GAP一年再出國


「申請大類28」GAP year:教練,我想GAP一年再出國

每年這個時節,考研失利軍團都會開始轉戰“海外專場”,開始尋求當年最後的留學機會。九牛問津的各位博士學長學姐對於考研後立馬申請出國的態度一直高度一致:

這裡,只談談關於GAP year。閱前注意:GAP year後再申請的最大弊端是你已經丟失了“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的光環,而這點是部分學校和專業所忌諱的,因此本文不提倡無理由GAP,只談論如果已經處於GAP year的情況。

Q1:GAP year是什麼?針對哪些人群適用?

A1:主要指由於各類原因導致不能本科/碩士畢業年後當年入學國外高校的情況,例如:19年本科畢業,但無法申請到19FALL入學。人為因素導致的人群包含但不限於:

◆ 當年考研失利;

◆ 當年申請出國失利;

◆ 當年畢業後因畢業證延後、轉專業、工作、實習、交流、個人原因等擱置。

第1種比較普遍;第2種除了由於硬件不達標被所有學校刷掉的情況以外,還可能是由於拿到offer後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如拿到英國conditional offer後,語言一直沒過無法獲取unconditional offer,又如拿到offer都不滿意想來年衝刺名校;第3種最多的案例在於國內工作多年後需要晉升、提高等原因再申請出國。

當然,也存在一些不可控的非人為因素,如本來15年跟我同年入學牛津博士的一哥們,10月因為肺炎原因一直沒過體檢,只能GAP一年。

Q2:GAP year長短如何控制?

A2:對於第1類和第2類,最佳GAP一年;對於第3類,時間上沒有嚴格控制,但如果出國目的明確,由於硬件基本固定,多GAP一年並沒有提高更多的可能,因此須在保障成功率的前提下儘量縮短GAP年限。

舉例:19年9月在職學員3年工作經歷與團隊合作申請20FALL入學,12月提交網申,1月拿到offer;而20年2月同樣類似背景申請20FALL就不建議,需要繼續GAP到21FALL入學。

Q3:GAP year做些什麼才算有效?

A3:根據申請意向分類說明:

◆ 申請MPhil/MRes/DPhil/PhD等研究型學位,對於申請者之前的科研背景research background及科研潛力research potential看重較高,前者用來判定申請者之前的科研能力,後者用來判定申請者錄取後做proposed research topic的潛力。第一梯隊證明材料是所有發表過的文章、著作、專利及作者排序,第二梯隊證明材料是參與的國家級、省級、校級、課題組級科研項目及參與程度。因此申請此類學位,若申請者本科/碩士期間不具備以上素質,則可利用GAP year努力且

有效提高;

◆ 申請MA/MSc/LLM等授課型學位,GAP一年可以化劣為優的唯一渠道即強化工作、實習背景並提前準備好所有申請材料,第一批次進行投遞;

◆ 有意向申請國家公派CSC,GAP year需前期即確定好可用於派出的單位,注意2018年CSC政策改革後,除了取消大量獎學金外,對於應屆生、國內申請者的扶持遠遠高於非應屆生及國外申請者,因此GAP year即使找到派出單位,最終拿到CSC概率也大打折扣。此類申請者若對獎學金需求較高,可考慮早期轉移申請目標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Q4:GAP year不能做什麼?

A4: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魚和熊掌不可兼得!跟我一起讀三遍加深印象。第1類和第2類人,千萬不要選擇考研和出國兩手準備,要麼鐵了心準備考研,要麼一心一意準備說過,並按照以上的方式去進行相應的硬件提升;第3類人,建議在中期辭職,若條件不允許,可考慮合理安排工作降低申請季工作強度,千萬不要做甩手掌櫃“我忙我工作,申請你來做”。

這裡,給出一組19FALL數據(20FALL數據暫時不全),供各位選擇時參考:

◆ 2019FALL,團隊早期全程指導71人,平均開始申請時間在2018年4月左右,平均獲取offer時間在2019年1月左右,除部分特殊個人情況,均獲得理想offer;

◆ 2019FALL,團隊晚期全程指導34人,平均開始申請時間在2019年1月左右,平均獲取offer時間在2019年4月左右,其中16人未獲得理想offer,GAP至2020FALL。

*此數據已除去所有其他半DIY指導人群

最後說明:本文只針對對申請過程及結果抱負責態度的申請者,如果只求有學可上,急著要出國,可以直接跳過GAP year,儘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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