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不將SCI論文作研究生學位限制性條件,放權導師和學院

近日,廣西大學率先打響摒棄SCI作為研究生學位授予條件,率先響應並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科技部《關於規範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在2018年《廣西大學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及相關工作實施細則(修訂)》基礎上,對2020年博士、碩士學位申請審核程序、要求等條款進行了修訂完善。

廣西大學:不將SCI論文作研究生學位限制性條件,放權導師和學院

具體如下:

一是學位授予以全面評價學位申請者的學術道德、學術規範、學術能力和論文質量為依據。

通過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TMLC)、論文雙盲評閱、答辯資格審查、論文答辯、答辯前公示、學位審核等環節,對學位申請者的學術道德、學術規範、學術能力、論文質量予以全面審核和評價,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二是嚴格過程審核把關,提高學位論文質量。

學校對論文指導、審核把關失職失責的相關人員,建立黑名單制度,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加強學位論文送審資格審查、答辯資格審查、學位授予審核3個環節的審核。研究生在有效學習年限內,學位申請審核只有2次機會,半年內只能申請1次。任何審核環節未能通過的,均需重新申請送審資格審查和後續審核。合理利用“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TMLC)檢測結果啟動學術不端行為調查,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

三是不將發表SCI論文作為研究生申請學位的限制性條件。

學校將對學位申請者學術能力的評價權限下放給研究生導師和學院,充分尊重導師和學院在研究生培養的學術成果要求設定的自主性。研究生導師和學院可根據培養要求,對學位申請者的學術成果是否達到相應的學術水平予以判定和評價,切實履行研究生導師作為研究生培養首要責任人的職責。

廣西大學:不將SCI論文作研究生學位限制性條件,放權導師和學院

【 傻傻博士解讀】

《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到,要全面評估學術道德和嚴把審核關,提高學位論文質量。針對這一點,應該是已經形成了行業共識。

前兩天,傻傻博士在和西安交大的一位老師聊天,她讓我幫她看看她做得學術報告PPT怎麼樣。

當我打開那個PPT時,最先映入眼簾的不是報告題目,而是學術道德提醒!在開篇就提醒學生和老師需要吸取翟天臨事件,嚴謹發生學術造假行為。這種提醒方式有點類似於很多企業開會時的安全每日一講!

此外,《實施細則》中重點強調了不將SCI作為申請學位論文的必要性條件,並將權利下放給老師和學院。

個人覺得,這一點非常重要,有點類似於西方的學位管理,最具有決定權的在老師!

有人可能擔心下放給老師後會出現更亂的情況,但是傻傻博士想說。在目前這種嚴格監管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的老師更在意自己的名聲,而不是為學生走而挺險!

從2019年開始,從教育部到地方省市已經加大了多碩士論文的抽檢力度!

2020年3月,江蘇省教育廳就公佈了該省2019年碩士論文的抽檢結果!有144人論文存在問題!對於這種論文問題,導師會被追責的!

廣西大學:不將SCI論文作研究生學位限制性條件,放權導師和學院


因此,全力下放導師是一種進步,也是一種責任下放,倒逼老師把嚴論文質量關!

文末,不知道大家對決定研究生畢業的權利下放導師和學院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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