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收取的小區內露天停車費收費不合理該如何維權?

小區內地上露天車位的問題也較為複雜,需要具體討論:

一般而言,除了《購房合同》中約定的專屬車位之外,只要是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用於停車的車位,根據《物權法》規定,其所有權均屬業主共有。

而停車難目前來是說是全國性的難題,實踐中,對於小區業主共有的停車位如何使用,有兩種方式:

一、免費停車,按先來後到原則,先到先停,停滿為止。


物業收取的小區內露天停車費收費不合理該如何維權?


二、停車收費。

必須明確的是,物業公司並不是收取停車費的主體,其無權直接收取車位費。

根據《物權法》規定,決定收取小區停車費的權利主體是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也就是說,對於共用車位實施停車收費這個涉及到全體業主權益的事項,應召開業主大會並經雙過半原則形成決議通過,然後由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相關協議,約定車位費分成比例,由物業公司具體執行停車收費及管理事宜。

可見,物業公司只是受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委託,對業主停車進行收費。

至於收費的價格問題,必須要取得物價部門的允許,並按照相關標準執行。

一般來說,小區內車輛停放服務收費,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具體定價形式與標準,各地存在較大差異。

回到題主問題,由於你的描述不太詳細,現在你認為收費不合理,可以

1、直接質疑物業收費的依據。

如果其未得到你小區業主大會及業委會的授權,那就屬於擅自收費,這個行為是無效的,可以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或價格部門投訴,要求進行糾正。

2、如果其收費確係業主大會委託,那麼可向價格部門投訴。

看是否進行了備案,收費標準是否符合當地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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