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前,再想你最后一次


天亮之前,再想你最后一次

无论此时此刻,你身处何方,身边有着谁,都请允许我,再想你一次,就这最后一次。

01

在删掉你的第270天,我又登上微博看了你。
几个月没有登录,密码都快忘了。好在,那几个数字特殊,是你的生日,所以我一直记到现在。
你的动态,每天都有更新:去了哪里,见了谁,听了什么歌,看了什么书。你的生活过得很充实,并没有因为我的缺席而暗淡无光。
从第一条到最新的一条,从头看到尾,不敢点赞,不敢留言。也只有在这里,我才不怕你知道我来过。因为微博上不会留下访客记录,不会留下我来过的痕迹。
你不知道我来过,但我却清楚你所有的事情。


天亮之前,再想你最后一次

02

我忘了具体哪一天跟你表白的,只记得是在三月份。
给你发了几百字的告白后,你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
具体时间,我答不上来。“我喜欢你很久了,很早之前就喜欢你了。”我语无伦次,生怕你听错了。
真的,很早很早之前,就喜欢上你了。但具体是哪一个瞬间,哪一时刻,哪一天,我记不得了。
“相比起爱情,我更喜欢友情。”你回我。你知道吗?看着这句话,我旁若无人地哭了好久。
那时候,我正走在大街上。那是我第一次,在大街上哭,不管不顾地哭,忘我地哭。那也是我第一次,因为一个男生而哭。
哭完之后,我还笑着对你说:“没事啊,那我们就当朋友好啦。”记得那天,太阳很大,天气很暖。可在我眼里,周遭的一切,都变得很可恶,也包括你。
你说不想把友情变成爱情,因为如果爱情没有结果,那最后会连朋友都当不成。
我说好,那就永远当朋友。只要能陪着你,朋友就朋友吧,我不介意。
直到几个月后,闺蜜和我说喜欢就大胆去追。朋友我们不缺,要是当不成恋人,那就这样吧。


终于,在第二次跟你说时,你叹气:“傻不傻啊?”你问我傻不傻,怎么会喜欢上你?
傻啊,怎么会不傻呢?不傻的话就不会因为声音而喜欢你了,而且还无法自拔。
你可能都不记得自己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了。没关系,我记得就好。
那天早上,我刚起床,就收到你的消息。点开一看,是语音。“丫头,早安。”短短的几个字,却在一瞬间让我失了心,着了魔。
后来,在删掉你之前,我又回去收藏夹里反复听了好几遍你给我发过的语音。听完,舍不得删。但是最后,还是删掉了。
它们再好听都没用,因为你不在了。

03

有一次,和你聊天。
聊到异地恋这个话题,你说:“丫头,如果可以,最好不要谈异地恋。”
我问为什么,你说这是你过来人的经验。那个时候我才知道,那是你分手后的第一个月。
你当晚坐了很久的火车去找她,想和她复合。但她却挽了别人的手,和你从此陌路,相忘于江湖。
“我带了当初送给她的那本书去找她。结果在回来的时候,书掉在车上了。那是我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


“可能就像我们的结局一样吧。还没走到一半,就分道扬镳了。”六十秒的语音里,我听出了你的哭声。
我像一个很有礼貌的倾听者一样,默默听你谈起那些你和她的过往。
你们是大学同学,但分散在两地。你经常去看她。每次去,都会带上她最爱的零食或者书。你们还去了很多地方旅游。大学四年,你们走了几乎大半个中国。
“我们还在那座桥上留下了同心锁,只是我这次再去的时候,锁已经不在了。”你感慨。
“你们怎么分开的呢?”我不应该揭你的伤疤的,但还是忍不住问了。
“因为距离吧,相隔得太远了。”你无奈,摇头。
因为相离太远,因为异地。所以你才劝我说如果可以,最好不要谈异地恋。
欢喜忧愁无从分享,一个拥抱就能解决的问题,却彼此隔在屏幕两端无能为力。曾经无比亲近的两颗心,越走越远,越走越偏。
“不爱的人,迟早会散的。”这是后来在你写的文里看到的一句话。
再后来,我又用这句话安慰了好多为情所困的姑娘,也包括我自己。


天亮之前,再想你最后一次

04

我不止一次和你说你的声音好听。
你开玩笑:“难不成你是因为我的声音才喜欢我的?哈哈哈。”
无意间知道你在喜马拉雅读文章,当时我也屁颠屁颠跑去下载了这个软件。我没有用微信绑定,怕你知道。
在你每期发布的声音里,我都有留言。我以一个窥探者的身份,偷窥着与你有关的一切。


在删你之前,我把在“喜马拉雅FM”上收藏的语录循环听了几遍后卸载了这个软件。
那个我曾经特别喜欢的软件,我至今都没再下载回来。已经270天了,每每想起,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在你失恋的那几个月里,我以朋友的身份,默默陪着你。而你,也以朋友的名义,把我拒之门外。
你不再找我聊天,也不再给我发语音。我每天给你发的早晚安,你一句都没回复过。
朋友圈里,你又去了以前你和她去过的地方。你一个人站在灯火阑珊的大街上,眼前的万家灯火都无法治愈你的孤单。
可是那又如何,不爱的人,迟早会散的。落寞的背影,昏黄的街灯,这是你配上的文字。
是啊,若是相爱,再远都会抵达,就像曾经的你和她。若是不爱,近在咫尺也恍若天涯,就像现在的我和你。


05

发现我把你删掉之后,你在微博给我发消息:傻姑娘,谢谢你。
我回:为什么说谢谢呢?不用谢我。主动的人是我,孤注一掷的人是我,最后出局的人,自然也是我。


你没有做错什么,错的人是我。如果当初没有加你好友,没有听到你的声音,没有鬼迷心窍。那么,后来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天亮之前,再想你最后一次

06

你很少写文了,留在首页的还是几个月前的那几篇。
你之前和我说她是因为喜欢你的文字,你们才慢慢走到一起的。
其实我很羡慕她。羡慕她伴你走过了很美好的四年大学生活。羡慕她可以牵着你的手,和你并肩走了那么多地方。羡慕她参与了你人生的旅程。


而我,从始至终,都无法走进你的世界。
听朋友说你遇到了另一个她。你们一起合开了公众号。她写文,你读文。
其实啊,我去看过你们的公众号。因为忍不住心里的念想,所以去那里看看你,听听你的声音。
你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我一听就能听出来。她的文写得很美,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满满的幸福与甜蜜。
再次听到你的声音,我依然忘不了第一次的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还有你每次喊我傻姑娘或傻丫头,问我傻不傻时的雀跃。
这些,你应该都忘了吧?没关系,我记得就好。


07

自从和你失去联系后,我已经很久没熬夜了。偶尔需要熬夜时,也不会超过年夜十二点。“以后尽量不要熬夜,对身体不好。”你当初跟我说过的话,我依然深记着。
我每晚都早早地就睡觉了。为此,她们没少笑话我,说我这么快就过上了老年人的生活。
对于她们的玩笑,我笑而不语。我怎会告诉她们,因为你曾和我说过要早睡,熬夜对身体不好。


喜欢你,从来都只是我一个人的事而已,与旁人无关,与你,也无关。
所以在你拒绝我的时候,我才会傻傻地为自己辩解:“没事啊,反正我也只是喜欢你而已,又不是爱上了你,此生非君不嫁。”
对啊,我只是喜欢你罢了,又不是非君不可。
你知道吗?我有时候挺后悔自己走上写字这条路的。但更多的时候,我特别庆幸自己是写字的,对文字有着深深的痴恋。
如果不写字,我就不会遇到你,也不会遇到她们。可是我却忘了跟自己讲,千万不要因为一个人的文字,而喜欢上这个人。
显然,遇见你,我犯规越界了。
之前看过一篇文,说最好不要因为一个男生的字,喜欢上这个男生。很多人在文下留言支持作者的观点。我也是同意的,但我却像漏网之鱼那样,因着大海里的自由,挣破了渔夫的渔网。
挣扎着从渔网里逃出去,却在大海中迷失了自己,找不到来时的方向。
你离开后,我又陆续遇见了很多人。
她们很有趣,填补了我不少无处安放的思念。但渐渐地,她们都一个接一个离开了。有的是我自己弄丢的,有的是自己走的。

遇见了好多人,但依然没有人在深夜失眠、一夜无眠的时候陪过我。我也没有找她们,不想给她们添麻烦。
睡不着的时候,我就听歌。听你给我分享的歌。听了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地单曲循环。听完歌,我就写字。把所有的情绪都隐藏在文字里。
没有你的这两百多天,生活过得很平淡,我也早就习以为常。只是每当夜深人静时,心里总有个声音在忏悔:如果当初忍住,只和你做朋友,那就好了。


天亮之前,再想你最后一次

08

现在是凌晨4点,再有一两个小时左右天就要亮了。
无论此时此刻,你身处何方,身边有着谁,都请允许我,再想你一次,就这最后一次。
天亮之前,再想你最后一次。


结束语:那些在现代城市中孤独着的人曾共同体验过的人生,在云晞的故事中被细腻呈现,陪你戒掉悲伤,走过人生的阴天。陪伴你渡过每个睡前时光,支撑你走过每个情感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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