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績效獎金按工作年限分配,這合理嗎?

穿高跟鞋吧心平衡


首先來說疫情期間有績效獎金已經非常不錯了,看來還是一家財力雄厚的公司。像我這種在私企上班的人還是非常非常羨慕的。我們公司也還不錯,至少2月份沒上班的職員都是有底薪的,雖然不多1500塊,但是對於我們辛辛苦苦幹一年才五六萬的人來說已經非常不錯了。那麼就讓我來說說我個人的情況吧! 我是由同學介紹進公司的,17年3月份進來的,一家國內的模板公司,到目前來說已經幹了將近三年了吧,從最初的一個月3500塊的工資到現在一個月4500塊工資加獎金。 公司對我也算不錯了,18年五月份打算辭職回家找工作了,公司領導決定讓把我從工地上面調回技術部上班,一方面待遇提升了一級,另一方面也不用長期出差在工地了,每個月還有五天休假回家陪老婆,在這裡也非常感謝提拔我的領導。 幹了三個月感覺技術部不適合我,於是毅然決然的選擇了辭職回家。這個時候我還沒有找到下家,整好趕上我老爸生病住院了,本來就沒錢的我欠了一屁股債。這個時候公司領導又給我打電話讓我回公司上班,竟然讓我做售後的主管,我感到很詫異,正趕上也沒錢花,於是就同意了。也非常順利的幹到19年底。 20年來了,疫情原因讓我們整個2月份都出不來,領導開會決定讓我們在家辦公,那時候說的是工資照常發放,在家就跟在公司一樣,可我這種本來就自制力很差的人在家辦公怎麼能沉得下來心呢! 我們河南三月初基本才解封,我是三月三號從家裡出來上班的,因為疫情原因很多同事都出不來只能在家靜觀其變,所以很無奈我只能自己下工地,手下沒人,一直幹到三月三十一號,領導也一直沒讓我回公司上班。我自己也催了好幾次讓我回去,現在一個人幹兩個人的活,忙不過來,說句領導不愛聽的話,我出來是掙錢的,不是做貢獻的!!!但是今天發工資了,我們所有二月份沒出來上班的職員每人補發底薪1500塊,說句實話,我寧願不要這錢,要了今年二月份就只能算休假了,再想休假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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