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肃根本,海陵法院在行动

要紧盯涉黑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习近平

什么是“黑”?什么是“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我们究竟有多远?别急,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黑”指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从2018年1月23日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历“治标”启动阶段、“治根”攻坚阶段,现已进入“治本”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取得压倒性胜利。

祥泰之州——泰州,取“国泰民安”之意,这不仅寄托着当地百姓对安居乐业的美好希望,同时也承载着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绳之以法的迫切决心。一年来,海陵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斗争,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根本上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还人民群众一个海晏河清。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刑事审判部门对已判决生效的11类涉恶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其中涉及到财产刑执行的案件及时移送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开展统、专结合的执行模式,第一时间进行财产查控,赴罪犯服刑地提审,督促其通过家人主动履行财产刑,经过不懈努力,战果传来,振奋人心,海陵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实际执行完结案件21件,执行到位金额157万余元。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强化沟通协调,合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在小、执行彻底到位,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由“扫”到“治”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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