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森家族:邪惡偶像和瘋狂粉絲的完美結合

為什麼會有人瘋狂追星?

為什麼會有人因此陷入狂熱,幹出不可思議的事情?

以至於不惜殘害生命?


查爾斯•曼森(Charles Manson),一代美國人的噩夢。一個妓女的兒子,前科累累的罪犯,卻成為上世紀60年代美國著名類公社組織“曼森家族”的領導人,被一群中產出生,受過良好教育的年輕人瘋狂膜拜,並在他的指揮下,製造了一系列震驚美國的連環血案。

也因此,儘管不親自動手,曼森卻被稱為“最危險的連環殺手”

曼森家族:邪惡偶像和瘋狂粉絲的完美結合

上世紀60年代末,嬉皮士運動在美國達到高潮。性解放、毒品和群居村等成為其標誌。大批出身中產的年輕人走上街頭,以一種原始的聚居生活逃避主流文化。

查爾斯•曼森(Charles Manson)抓住了這個機會,他要做“失落一代”的上帝。


【 監獄是曼森的大學,卡耐基是曼森的人生導師。 】


偷東西、偽造文書、搶劫,傷害他人,十五六歲的曼森就已是監獄的常客。獄方心理醫生為了幫助這個失足少年,建議他多讀些如何與人相處的書籍。曼森聽從了醫生的建議,開始閱讀名言警句、宗教故事、人物傳記、“人生智慧”等大眾讀物。但心理醫生沒想到,他希望曼森通過閱讀學會與人相處,曼森卻發現了閱讀的另一個作用—— 掌握人類的弱點。

據曼森後來在獄中的回憶,這些書裡

,卡耐基(實際引自弗洛伊德)的一句話對他影響至深:

“所有你我會做的事情,都來自於兩個動機:性慾和自我實現。( Everything you or I do springs from two motives: the sex urge and the desire to be great )”


十幾歲的曼森,將這句話牢牢將記在心裡。


同時,曼森在監獄中還學會了彈吉他,據說創作了八十多首音樂。他“對音樂的執著”,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而那些年他在監獄裡學會的東西:寫作、音樂,宗教……都成了他日後控制別人的工具。


曼森家族:邪惡偶像和瘋狂粉絲的完美結合

年輕時的曼森


【 “神奇偶像”的塑造,和“曼森歌友會”的建立 】


出獄後,曼森去了舊金山,在那裡,他把自己包裝成了神秘的宗教導師,用音樂和語言,宣揚自由、和平和愛。他說,跟隨他的人都是基督教原宗,而他是耶穌再世。他說自己常會看見幻象,看見自己的手腳被釘在了十字架上……他還對自己的名字Charles Willis Manson進行了“說文解字”:Charles’ Will Is Man’s Son,他(查理)的意願即人類的未來。


他的“曼森語錄”廣為流傳,列舉一二:

Look down at me and you see a fool;
look up at me and you see a god;
look straight at me and you see yourself
“俯視我你看到你個傻比,仰視我你看到一個神,平視我你看到了你自己。”


The real strong have no need to prove it to the phonies

“牛比的人不必向裝比的人證明。”


Pain's not bad, it's good. It teaches you things. I understand that.

“痛苦是好事,它能給你帶來新的體驗。”


My father is the jailhouse. My father is your system... I am only what you made me. I am only a reflection of you.
“我的父親是監獄,他是你的身體……我是你創造的。我是你的影子。”


I have X'd myself from your world.
“我與你們的世界格格不入。”


曼森家族:邪惡偶像和瘋狂粉絲的完美結合

可以想象,一個會彈吉他,會唱歌,張嘴就能蹦金句,身世坎坷的“耶穌”,對年輕人們的吸引力有多大。曼森將自己塑造成了一個憤世嫉俗的神祇,引起了“失落一代”的強烈共鳴。很快,一個以他為中心的“歌友會”建立了起來,加入的大多是受過良好教育,年輕富有的女性。要在媒體這麼發達今天,曼森沒準會成為篇篇10W+的“毒雞湯教主”,或是有著大批“飯圈女孩”的流量明星,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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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敗的音樂之路,和“披頭士”的種族戰爭 】


1968年,音樂愛好者曼森帶著他的追隨者們,住進(闖進)了搖滾樂隊“海灘男孩”成員之一丹尼斯·威爾遜(Dennis Wilson)位於日落大道的豪宅。他很快搞定了一頭霧水的威爾遜,讓其不僅允許他們住下,還幫助他錄製唱片,並介紹給知名音樂人特里•梅爾切(Terry Melcher)。但曼森的暴戾漸漸難以掩蓋,在錄製過程中雙方不斷產生矛盾,而特里最終拒絕再和他合作。1969年,他們被威爾遜趕出家門。這件事也為其後曼森家族製造的,震驚全美的血案埋下了伏筆。


曼森隨後去了附近的史帕恩農莊(Spahn Ranch),為了能夠免費住在這裡,曼森讓家族中的一名女孩定期與80多歲的失明農場主性交,且充當他的“眼睛”。這群男女以此為基地,正式組建了“曼森家族”。據說,為了讓新成員快速打開心靈,融入“曼森家族”,曼森要求其必須觀賞成員群P並參加群P(早起除了曼森,其他均為女性)。

加入“曼森家族”,年輕人將享受“自由不羈”的群居生活,而曼森為他們提供了性、宗教、迷幻藥、名言警句和音樂套餐服務。憑藉這樣日復一日的洗腦操作,這些內心彷徨、極度空虛的年輕人,完全接受了他的領導,尊他為領袖,敬他為神明。他們以賣淫、販毒和勒索等手段聚斂錢財,供奉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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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4月4日,馬丁·路德·金被暗殺,同年底,披頭士樂隊出版了著名的《白色專輯》。同為披頭士鐵粉的曼森因此腦洞大開,十分激動地對他的粉絲們宣稱,披頭士是“先知”降臨,而這張專輯裡的歌曲正是革命的預告。


曼森家族:邪惡偶像和瘋狂粉絲的完美結合

曼森宣佈,美國黑人即將造反起義,白人們將被全部殺光。而機智的曼森家族會躲入深山,等外面的白人死光後,愚蠢黑人會發現他們無法治理這個國家,而不得不三顧茅廬,請出曼森出來管理國家。


當然,革命並沒有爆發。急壞了的曼森又想出了一個主意:黑人不造反,我們來幫忙啊!大家一起出去去殺人,然後嫁禍給黑人,激化黑白矛盾,革命不就來了麼!1969年6月,曼森告知家族成員,一場白人與黑人間的種族對立鬥爭 “Helter Skelter”(由曼森“翻譯”自披頭士同名歌曲)將由曼森家族負責發起,他們要為革命嚴以待陣,並準備足夠充足的資金。


[ 連環血案的開啟 ]


為了籌集第一筆“革命資金”,曼森命令他的手下悍將華生出去搶錢。華生也是個彪貨,直接黑吃黑,搶了一個毒販。毒販當然不會善罷甘休,威脅說要把他們統統幹掉,曼森想這不行啊,於是先下手為強,殺了毒販。這是曼森手上的第一樁血案。

半個月後,“革命資金”快用完了,曼森又派阿特金斯等三個手下去鄰居辛曼家中要錢,因為他聽說辛曼剛繼承了一筆2萬多美元的遺產。沒想到辛曼很剛,軟禁了兩天後仍拒不付款,幾個人於是把他也給殺了。這是曼森家族的第二樁血案。

1969年8月8日,曼森又指派華生、阿特金斯、卡薩比恩和克倫溫克前往之前拒絕和他再合作的音樂人特里的別墅,要求他們“以最殘忍的方式處決裡面住著的人,並且不能留下活口”。但那時,這棟別墅已經賣給了好萊塢著名導演波蘭斯基。事發時,波蘭斯基正在歐洲拍片,當晚別墅裡有四個半人:其妻子莎朗·塔特(懷著8個月身孕)、塔特前男友(現知己)塞柏林、編劇弗萊克斯基和女友芙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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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朗·塔特

最終,莎朗·塔特被刺18刀身亡,腹中胎兒也未能倖免。塞柏林身中51刀,弗萊克斯基身中81刀,其女友芙格身中28刀。在將五人殘忍殺害後,瘋狂的兇手還蘸著塔特的血,在門上寫了血淋淋的“PIG”。

兇手之一蘇珊·阿特金斯曾津津樂道地回憶被害者向她求饒的慘狀:“莎郎·塔特是最後一個死的。臨死前她還哀求說,別殺我,我不想死,我想生下這個孩子!我對她說,住嘴,我一點也不可憐你,我才不在乎你就要生孩子了呢,準備去死吧!然後我就用刀捅死了她。”而其他女孩,甚至曾想“把嬰兒挖出來帶回去送給曼森當戰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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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圖片極度血腥,這裡就不放了

8月9日,附近的居民被血案震驚了,他們憤慨地要求警方找到並嚴懲兇手。曼森對此很不滿,決定要給這些愚蠢的富人再上一課。夜幕降臨,他帶著前一天凱旋而歸的“兇殺小分隊”,以及另外兩個“殺人見習生”範候騰、格羅根,再次出門尋找獵物。

第一站,曼森家族們前往超市經理拉比安卡夫婦的家,這位經理曾在一次聚會上怠慢了曼森。拉比安卡夫妻兩人在睡夢中被拖起,然後被亂刀刺死,兇手還故意留下了一把插在男主人咽喉裡的餐刀,並再次在牆上寫下血字:“豬玀們去死吧”!

第二站,曼森把阿特金斯和卡薩比恩帶到一個演員家樓下,自己開車回了大本營。但由於當晚那幢樓一直有人進出,兩人沒有找到機會,最終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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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的審判 】


1969年10月,曼森和他的信徒們因涉嫌偷車被捕。

1969年11月6日,被控謀殺辛曼的阿特金斯,告訴另一個囚犯維吉尼亞·卡斯特羅,是她殺死了塔特。“因為我們想做一個震驚世界的案子,全世界都得震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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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珊·阿特金斯(中)犯案時21歲


至此,曼森才和這一系列兇殺案關聯,但因為他本人沒有親自動手,要想定罪存在難度。審判於1970年6月16日開始,充滿表演慾的曼森在額頭上劃下了“X”形傷疤,營造出自己被“逐出社會”的悲劇形象,後來又把疤痕改成了納粹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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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場審判波瀾起伏,充斥著荒誕不經的鬧劇:

原本控方的汙點證人,上庭直接翻供,聲稱曼森是被冤枉的,自己才是兇手;

而曼森的辯護律師卻當庭反水,揭穿了曼森作偽證的陰謀;

一位控方證人被曼森家族成員灌下了足以致死的迷幻藥,瀕臨死亡;

而那位正義的辯護律師在庭審結束後神秘失蹤,事後屍體在兩塊巨石間被發現;

庭審時,曼森在被告席上歇斯底里地對法官咆哮:“你的腦袋應該被切下來!”

話音剛落,法庭突然響起了背景音樂,眾人一看,三名女被告站到在曼森身後,用拉丁語唱起了讚美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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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女被告人每次出庭都一臉歡樂

根據檢察官巴戈里奧希的日記,這次審判打破了當時美國的三項紀錄

1、美國曆史上審理時間最長的一宗案件,前後歷時9個半月;2、美國曆史上最昂貴的一起訴訟,所有花費超過一百萬美元;3、12名陪審團成員被持續隔離225天。


1971年3月29日,塵埃落定。陪審團宣佈了對四名罪犯的刑罰判決:電椅死刑。

遺憾的是,曼森的運氣太好了。1972年,加州廢除死刑,曼森等四名罪犯全部改為終身監禁。


【 惡魔被關在獄中,惡魔的影響力卻從未被關 】


儘管身負多條人命,曼森卻在獄中一直活到2017年11月20日,於83歲壽終正寢。

直到死前,他仍擁有眾多狂熱的支持者,不斷有粉絲給曼森寫信,希望加入“曼森家族”,他是迄今為止美國曆史上收信最多的監獄犯人。更有許多曼森的崇拜者為他建立了個人網站,甚至有年輕女粉絲要和他結婚。而美國著名的搖滾明星瑪麗蓮.曼森在90年代中期的一次採訪中說,他的名字就來源於瑪麗蓮.夢露和查爾斯.曼森的結合,因為他覺得這是60年代最讓人懷念的兩個人……


曼森家族:邪惡偶像和瘋狂粉絲的完美結合

曼森家族的其他成員則大多改信了真正的基督教。但這並不像是對罪惡的懺悔,而更是一種自我寬恕和心理安慰。而被害者的家人和子女,至今仍生活在陰影之中。


“惡魔擁抱了上帝,受害者只能擁抱自己。”


除了成為茶餘飯後的談資,曼森家族案件更應引起人們注意的,就是狂熱和崇拜。在埃裡克.霍弗簡《狂熱分子》裡,作者分析:“追星首先是一種自我慾望的投射。”對任何人或信仰的狂熱,是因為其擁有自己所不具備的優點,是源自對自我的不滿。而追星帶有的“光環效應”“證實偏見”效應,讓我們喜歡一個明星的某個優點時,會想象、渲染、放大他的所有優點,會因為他唱歌或演戲好,所以認為他在生活中一定也很可愛,善良、勇敢、細心、有個性……


總之,人們會將一個人,無限疊加為神。


在美劇《心靈獵手》中,FBI行為科學部的年輕探員霍頓,為了完善心理側寫技術,也曾去監獄探訪曼森。這個罪犯,像國王一樣出場,侃侃而談並對其施加影響。而霍頓的原型約翰 E. 道格拉斯(John E. Douglas)在自己的書中寫道:“如果曼森能為我們部門所用,他將是極佳的成員,因為他有洞悉並抓住他人弱點和恐懼的超凡能力。”


曼森家族:邪惡偶像和瘋狂粉絲的完美結合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始終保持對任何盲從和狂熱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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