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德阳4月1日讯(刘文洁 孙巧)为加强全市合同信用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19号)要求,德阳市将于4月1日开始,启动2020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和认定工作,公示和认定2018-2019年度“守重”企业。
申报“守重”企业的原则:
1.企业自愿参加
2.公开、公平、公正
3.社会监督
4.动态监管
“守重”企业分级:
省级、市级、县级
“守重”企业公示方式:
集中公示,两年一次,公示期内持续动态公示。
“守重”企业公示条件:
1.依法设立满三年。
2.在章程约定的时间内,注册资本实缴到位。
3.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5.合同行为规范。
6.合同履约状况良好。
7.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8.产品质量好,近两年内国、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无不良记录,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申请省级、市级“守重”公示的企业,应是下一级监管部门公示的“守重”企业。
“守重”企业公示程序:
1.企业自愿申请,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推荐,公示机关审核公示。
2.企业申请公示,应当向住所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3.公示申请受理机关应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四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系统”(网址:http://182.131.3.112:8029/netccredit/index.jsp)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企业下载打印《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4.企业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应按《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省级)、《德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市级、县级)规定提交书面材料。企业对所提交的“守重”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5.公示申请受理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6.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公示申请受理机关向内部机构征求意见。
7.公示申请受理机关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征询企业信用情况。
8.对初审和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申请公示企业,公示机关按照统一标准利用软件对申报企业进行测评。
9.公示机关综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开展情况、企业存量等因素确定公示企业数量,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公示名单,并在门户网站、德阳信用网、四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系统等公开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0.公示机关向公示企业出具“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
公示时间安排:
1.省级“守重”企业公示和认定工作
第一批公示企业:已连续两年被公示为市(州)级“守重”、且急需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项目的企业。申报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第二批公示企业:2018年已被公示为省级“守重”、目前仍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企业,作为第二批申报企业。申报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
2.市、县级“守重”企业公示和认定工作
原已享有称号但本次考核不合格或不愿意继续参加“守重”活动的企业,不再享有“守重”企业称号,载入企业诚信记录,并进行公示。
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企业,各地不得推荐和公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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