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土堆竟呼呼大睡!危險駕駛男子被訴!

生活中,因為酒駕、醉駕引發的重大交通事故屢見不鮮,禁止酒駕的宣傳也從未停歇。但是仍有一些人,喜歡以身試法!

近日,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檢察院對牛某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


酒駕撞土堆竟呼呼大睡!危險駕駛男子被訴!

2019年10月9日21時許,被告人牛某某和朋友幾人在飯店聚餐,席間推杯換盞,歡聊不疲。酒足飯飽散場後,醉眼迷離的牛某某不顧勸阻執意要自己開車回家,行駛至312國道與某路口交叉處,一不留神撞到路邊土堆,事故發生後,牛某某卻神奇地坐在駕駛位上睡著了!一直到施救人員將其喊醒才知道自己岀事故了...

酒駕撞土堆竟呼呼大睡!危險駕駛男子被訴!

經鑑定,牛某某送檢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50.9mg/100m1。裕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牛某某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二)項之規定,依法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將擇日開庭。

酒駕撞土堆竟呼呼大睡!危險駕駛男子被訴!


檢察官提醒

檢察官提醒:當前,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明顯好轉,復工復產後尤其是飯店正常營業後,很多人都會邀集三五好友一起聚會小酌,但是大家一定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一原則,切莫抱著僥倖的心理酒後開車,這不僅對自己和家人的不負責任,更會對公共安全產生極大威脅。

普法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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