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判直播平臺存在過錯,流量經濟不能打法律擦邊球

“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判直播平臺存在過錯,流量經濟不能打法律擦邊球


“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判直播平臺存在過錯,流量經濟不能打法律擦邊球


一滴水,能折射太陽光輝。

一樁案,能彰顯法治道理。


核心價值觀是一個民族賴以維繫的精神紐帶,是一個國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礎。如果沒有共同的核心價值觀,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就會魂無定所、行無依歸。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承擔著執法辦案、明斷是非、定分止爭、懲惡揚善、維護正義的神聖職責,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肩負著重要使命。法院的一紙判決不僅僅是對一起具體案件的處理,更是對社會風尚的一種引領。


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審結大量案件,其中一些看似很“小”的案件卻產生了巨大影響力,它們傳遞法治正能量,引領道德新風尚,贏得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了積極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 時代新風尚”欄目,帶您一起回顧那些熠熠生輝的“小案”,回味那些蘊含其中的“道理”,共同感受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所弘揚的公平正義正能量。今天回顧的是直播平臺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全國人大代表、北京急救中心南區分中心副主任醫師班宇俠以及大V蘇航進行了精彩點評。


案情回顧

“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判直播平臺存在過錯,流量經濟不能打法律擦邊球


曾經廣受網友關注的“花椒直播”平臺主播吳某高空墜亡案,塵埃落定。2019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密境和風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吳某母親何某三萬元,駁回何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2017年11月,自稱“中國高空極限運動第一人”的“花椒直播”平臺主播吳某,在錄製視頻時意外高空墜亡。隨後,其母何某因認為“花椒直播”平臺對於用戶發佈的高度危險性視頻沒有盡到合理的審查和監管義務,致其子吳某攀爬高樓墜亡,以網絡侵權責任為由,將“花椒直播”所屬公司北京密境和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密境和風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賠禮道歉,並賠償各項損失共計6萬元。


“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判直播平臺存在過錯,流量經濟不能打法律擦邊球


法院認為,網絡空間作為虛擬公共空間,其與現實物理公共空間還是存在著明顯差異,能否擴大解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將有形物理空間的安全保障義務擴張到無形網絡空間,適用網絡侵權責任的內容來確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尚存爭議。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作為一個開放的虛擬空間,網絡空間治理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進行必要的規制。在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過錯責任原則能夠歸責的情況下,不必擴大解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適用範圍。故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適用法律有誤,應當予以糾正。


結合吳某的墜亡與密境和風公司之間是否存在過錯和因果關係來認定,吳某所拍攝的視頻內容中大部分的高空建築物的攀爬活動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極限運動,吳某並非專業運動員,自身亦未受過專業訓練,不僅對自身具有危險性,還存在因墜落傷及無辜以及引發聚眾圍觀擾亂社會秩序的風險。這種行為於己於人都有巨大的潛在危險,是社會公德所不鼓勵和不允許的。密境和風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吳某上傳的視頻是否違反社會公德進行規制。但密境和風公司卻未進行處理,因此其對吳某的墜亡存在過錯。


密境和風公司的行為並不直接導致吳某的死亡這一損害結果,但是被上訴人不僅未對吳某的視頻進行處理,還在其墜亡的兩個多月前,藉助吳某的知名度為花椒平臺進行宣傳並支付酬勞。故密境和風公司對吳某持續進行該危險活動起到了一定的誘導作用。


吳某自願進行該類高風險的活動,其對該類活動的風險是明知的,因此吳某本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明顯過錯,密境和風公司可以根據吳某的過錯情節減輕責任。一審法院根據吳某的過錯情節、密境和風公司的侵權情節等具體案情酌定密境和風公司應當承擔的三萬元損失數額,二審法院依法予以確認。


“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判直播平臺存在過錯,流量經濟不能打法律擦邊球

庭審現場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吳某的墜亡是一起悲劇,年輕生命的逝去對於吳某的家庭成員是一個沉重的打擊,法院對吳某的離去深表痛心,並對吳某的家庭成員致以誠摯的慰問。同時,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提供網絡服務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堅持正確導向,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為廣大網民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目前,此案已生效。


大V點評

“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判直播平臺存在過錯,流量經濟不能打法律擦邊球

蘇航:網絡服務提供者有義務對違反公德行為進行規制


本案判決提醒我們,網絡服務提供者有義務對違反社會公德的網絡行為進行規制。這種“負面清單”式的審判思維,對於完善互聯網法治具有值得珍視的意義:互聯網需要正向引導,但規範來源於負面價值的拔除,而非在限定的空間內刻意追求整齊劃一。司法天平在慎重地調適,力求找到秩序、自由與權利最大相容的刻度線。


本案充分說明,司法並未擾動互聯網發展,反而促成互聯網價值的迴歸。網絡有“自淨”能力,只顧牟利罔顧責任的行為沒有未來可言。司法介入,只是為了讓這一過程少些曲折、少些遺憾。在法律的價值引導下,包括直播在內的互聯網應用將是讓人生起航的風,而非夢想折翼的終點。


代表點評

“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判直播平臺存在過錯,流量經濟不能打法律擦邊球

“挑戰高空極限墜亡案”判直播平臺存在過錯,流量經濟不能打法律擦邊球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急救中心南區分中心副主任醫師 班宇俠


網絡直播平臺不能一味追求“流量經濟”


年輕生命隕落,對其家庭造成沉重打擊,這是令人難過和惋惜的。但明示其“行為的過錯性”是非常必要的,這有利於引導年輕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堅決杜絕“效仿行為”出現,淨化社會風氣。


網絡直播平臺不能一味追求“流量經濟”,打法律擦邊球,而是要主動承擔法律責任、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引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司法裁判理應為樹立清風氣正網絡空間、治理互聯網生態確定“向上向善”的規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