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省兩級法院錯誤審判,最高法院決定提審親自審理


市省兩級法院錯誤審判,最高法院決定提審親自審理

過年後收到來自河南委託人的郵件,打開後發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書,裁定書尾頁寫著:“本案由本院提審”這幾個振奮人心的字,那瞬間彷彿看到了期待已久的曙光。只有做律師的才知道被最高法院提審的案件多麼難能可貴,凡是走到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的可以說是走投無路下的最後一步。最高法院是中國最高的司法審判機關,所做的判決在同類案件中具有極高的代表性和參考價值,很多地方法院甚至會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決作為審判依據,基本不會出現與最高法院相悖的判決。最高法院接收各種各樣各個領域的再審申請,決定提審親自審理的案件寥寥無幾。故此在收到此裁定書時才萬分激動,同時期待最高法院早日開庭審理。

市省兩級法院錯誤審判,最高法院決定提審親自審理

本案中委託人遇見的問題是,房屋和土地被劃入徵收拆遷範圍,補償時只給補償了房屋的拆遷款,對土地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宅基地沒有給予任何補償。相信大家都清楚,徵收土地補償費肯定是需要給被徵收人的,因此律師針對此點直接向區政府提出了協調申請,因區政府不依法進行協調,直接向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了裁決申請,但省政府卻認為委託人申請事項不屬於裁決範圍,而應當向市級政府進行復議,因此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告知後。省政府此行為明顯違法,是推脫履行自身職責表現,因此對該違法行為直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經過市中院一審和省高院二審,委託人訴求均沒有得到支持。面對此明知故判的錯誤審判,只能寄希望於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陳述事實與理由、提交證據,最高法院對申請進行立案,並在審查後作出了裁定書,最終認可了我方再審觀點,因此決定對本案進行提審,由其進行親自審理!

堅持不一定能成功,但放棄絕對會失敗!

盼望早一點進入最高法院的司法審判大門!

市省兩級法院錯誤審判,最高法院決定提審親自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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