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起床退个税啦,有人已经到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服务通知:

在前期云南、青海、山西、广西、贵州、大连6省市先行开放基础上,内蒙、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广东、海南、陕西、甘肃、新疆、深圳等12地于3月27日开放了手机APP、网页等远程办税功能。

3月31日,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宁夏、宁波、厦门、青岛等14地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远程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开通。

也就是说,这些地区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上述渠道便捷办理年度汇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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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小伙伴退税成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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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步骤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2.登录后点击其中的【综合所得税汇算】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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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单位代扣个税的工薪族建议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这样不必再一一填写各项涉税信息;2019年换过工作、当年入职或自由职业者,则要选“自行填写”方式,逐项填报各项收入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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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为例,界面列出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及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逐项对照是否准确,如有遗漏,点击相应项目可以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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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非常重要。纳税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房贷、租房、大病支出等6项支出的,可以在税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贷二选一)。如果此前忘记申报,年度汇算还可以补报,这是最后的减税机会。

其中大病支出只能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本人、配偶及子女在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以上项目都确认后,点击下一步就能看到汇算结果:应补税额(包括0)、应退税额。

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显示“享受免申报”,点击确定即可;超过400元的,按提示填写补税方式。

看到“应退税额”的纳税人,恭喜你,填写接收账户,就能拿到一笔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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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概念解析:

 什么是年度汇算?

  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税。

  平时,你取得这4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你需要将上述4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额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举个例子: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

  一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是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例: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例: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600元。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例: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1080元。因此,可申请18120元退税。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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